破产重整让二十四位债权人实现受偿
2024-02-03 12:16: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迪 王莹 陆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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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向债权人确认转账到款情况3.jpg

法官以案释法进行法治宣讲

  “谢谢法官帮我们这么快拿到钱,这下我们可以安心过年了!”日前,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举行坤伦有机肥料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分配款发放会,为24名债权人发放案款655万余元。

  坤伦公司主要从事有机肥料生产、城市生活垃圾经营等业务,生产经营存在严重环境污染风险,2022年与政府签订了企业关停拆除补助协议。公司关停后,多名债权人将其诉至南浔区法院。2023年8月,南浔区法院裁定受理坤伦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该案进入破产程序后,承办法官王彦刚了解到坤伦公司出资人有重整意向,且该公司名下专利、商标及技术项目等优质无形资产,具备较高重整价值。在法院指导下,管理人公开推送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将绿色低碳经营要求作为意向投资人审查的重要内容,精准吸引匹配新漾公司承接坤伦公司优质资源,帮助其实现绿色转型,并协调投资人向破产管理人支付全部收购款450万元。

  2023年12月5日,坤伦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依法转为破产重整程序。随后召开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草案获全票通过,南浔区法院裁定批准坤伦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1月17日,破产财产分配完毕,普通债权清偿率从18%提升至80%。

  分配款发放会后,法官以案释法进行法治宣讲,引导大家以诚信为基,以守法为翼,规范今后的生产生活行为。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