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枫”华正茂
用心擘画大国之治的绚丽长卷
2024-03-11 11:01:1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余厚杰
 

  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也是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大部署的开篇之年。这一年,全国法院共有9家法院入选全国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枫桥经验”之光在天平之下耀眼夺目、熠熠生辉。

  六十载栉风沐雨,六十年历久弥新。历史的车轮匆匆碾过一个甲子的复兴征途,60年间,人民法院在坚守中传承,在传承中创新,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将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主要特征的“枫桥经验”,与审判执行主业有机融合,不断赋予其新的思想内涵和时代特征。不论是东南碧波里的“海上枫桥”,还是西北莽原上的“塞上枫桥”,亦或是“‘全周期’诉源治理”工作法、“侨乡枫桥”工作法、多元解纷“联动融合”工作法……“枫桥经验”在此焕发了蓬勃的生机和活力,促进矛盾纠纷在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实诉源治理,促推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司法审判是一项“守心”的工作,要始终以为民的初心践行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在群众贴心暖心安心的真情实感中展现法院担当,擘画大国之治的绚丽长卷。

  “党委领导、多元联动”,让共治的基石更加坚实

  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法院开展好一切工作永恒不变的政治自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赋予了开辟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道路的独特优势,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基层治理的关键,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大格局,与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团体搭建联动链条,同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等13家中央单位建立起“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对接3.3万家调解组织和7.5万人的调解员队伍,打通行业解纷大格局下的“神经末梢”,凝聚起矛盾纠纷化解的强大合力。

  多元共治重在治理,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建强组织、服务群众、深化协作方面持续用力,让资源力量充分整合,促进法律服务以更加便捷的方式惠及广大群众。

  “止矛盾于未发”,让善治的良方更加有效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我国国情决定了不能成为“诉讼大国”,矛盾纠纷总体增多的趋势下,前端的预防和疏导是人民法院发力的“七寸”。“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全国法院开展司法建议工作提供了实施指南,让司法建议更好地为类案治理“把脉开方”。

  为实现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全国法院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推进诉源治理、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就地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作用。从“马锡五审判方式”到新时代“枫桥经验”,方式不同,却又一脉相承。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入群众、立足基层,把“调”再向前延伸,打通人民法庭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以“一域之治”赋能“全面治理”。

  “治大国如烹小鲜”,让智治的新路更加开阔

  近年来,全国法院对标现代化司法理念,从细微之处入手,在加强基层治理创新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积极探索,赋予“枫桥经验”更多的时代底色,主动为“枫桥经验”插上信息化的翅膀,两个“一站式”、司法数助、智慧法院建设等,大数据技术得到更为深度的应用,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了更加智能、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保障。

  2月27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将全国范围内具有示范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典型案例囊括于中,不仅为规范类案裁判规则提供了有效借鉴,更为社会大众开启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更为生动鲜活的视窗。让数字融入基层治理,以审判工作现代化赋能基层治理现代化生动实践,既让我们看到了更多基层治理的新亮点,也为“枫桥经验”在新时代发光增色注入了活力。

  郡县治,则天下安;基层治,则百姓安。“枫桥经验”是人民法院解码“良法善治”的一把金钥匙,是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必行之策。六十年的历史积淀,使其在大国治理中发挥的力量愈发厚重,这更需要一代代法院人传承和践行。

  新时代新征程上,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为抓手,以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方向,因地制宜、守正创新,打造更多基层治理新样板,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绚丽的光芒。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