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双调”化干戈 既解“法结”又化“心结”
2024-04-10 15:11: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为扎实推进诉源治理高质量发展,绘就基层法院诉源治理新格局,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坚持党建与诉源治理深度融合,凝聚多元解纷合力,激发内生动力,聚焦矛盾诉前化解,以党建引领的“小阵地”实现诉源治理“大作为”,有效从源头上实质化解一批矛盾纠纷。

  近日,顺平法院对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和一起正在诉前调解的名誉权纠纷案件,一并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冰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一揽子”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原告刘某与被告耿某系同村邻里,2023年,双方因琐事发生撕打,顺平县公安局对耿某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刘某将耿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其医疗费等损失5万余元。庭审中,法官查询发现,事发后刘某之子刘小某将耿某姓名、联系方式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材料,发布在该村村民微信群中,耿某遂以刘小某、刘某侵犯其名誉权为由,也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失等费用3万元。

  为了更好地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妥善化解该起矛盾引起的两起纠纷,法官邀请城关派出所公安干警现场参与案件调解。在调查过程中,承办法官、公安干警与诉前调解员共同向当事人村委会、邻居、亲戚朋友等做了仔细地询问和调查,原来刘某与耿某多年来一直相处友好,但耿某认为刘小某的一些行为让自己在村里很“没面子”,一时冲动产生了争执。

  “面子有什么重要的,因为一点小事伤害了邻里街坊的感情才真不值当的。”调解人员以此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耿某说明“面子是小,感情是真”的道理;同时,积极与刘某、刘小某沟通,劝解刘某放宽心胸,别让纠纷毁了邻里情,最终双方都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耿某当庭支付刘某各项损失费用;刘小某对自己一时冲动发布耿某个人信息的行为诚挚道歉,耿某撤回对另一案件的起诉,两案纠纷一并解决,达到了一事双调的效果,当事人在共情共鸣中解了“法结”、化了“心结”。

  下一步,顺平法院将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诉源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盯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司法为民的事实和好事,努力让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