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厅长痛陈超限超载“四害”
2004-06-22 08:22:50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徐扬
  超限超载运输被称为“公路第一杀手”。辽宁省交通厅厅长郑玉焯在日前召开的辽宁省“治超”会议上痛斥当前日趋严重的超限超载行为,他认为超限超载运输存在“四害”。

  一害:诱发大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超限超载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制动性和操作性能下降,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郑玉焯说,据统计,70%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以上的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去年年初在沈(阳)四(平)高速公路158公里处,发生的客货相撞造成19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就是由于货车严重超限造成的。 

  二害:严重损坏了公路基础设施。超限超载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公路和桥梁的设计承受能力,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大大缩短了使用年限。郑玉焯说,目前,沈(阳)山(海关)高速公路双向外侧行车道全线出现车辙,沈四高速公路出现大量变形、坑槽等病害,全省有154条县级以上公路被严重破坏。

  三害:导致公路运输市场恶性竞争。目前运输市场是运力过剩,运输户为了揽货压低运价,货主也有意压价,这样你超我也超,逐渐形成恶性循环,扭曲了正常运价,严重扰乱了公路运输市场秩序。据统计,辽宁省自去年9月开始大规模治理超限超载后,运价上涨,钢材、木材、粮食等运价上升了20%至30%左右。

  四害:造成车辆“大吨小标”泛滥。为迎合超限运输,一些汽车生产商竞相生产“大吨小标”车,一些汽车改装厂和修理厂也非法改装车辆,极大影响了汽车工业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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