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加油站公开销售劣质油 导致700余辆车受损
2010-03-01 10:22:24 | 来源:人民网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区公安分局透露,中石油包头销售分公司第四零售片区白云路西加油站公开销售劣质汽油,导致700多辆加注过劣质汽油的车辆受损,截至2月18日,已有772名受害车主获得中石油理赔。

  据负责侦办此案的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区公安分局介绍,今年1月25日,中石油内蒙古包头销售分公司第四零售片区白云路西加油站站长陈丽娟为牟取暴利,伙同当地和平村加油站站长张志忠,以每吨6750元(中石油的价格是7300元至7500元)的价格,从山东贩进10吨93#劣质汽油,并于当天加入白云路西加油站两个油罐中向外售卖,至1月31日,这批劣质汽油全部售完。

  此后几天,加注过劣质汽油的车辆分别出现发动机故障、尾气异常等现象,部分车主到4S店维修时被鉴定为油质问题。后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这批汽油为硫超标,硫含量为0.5%-0.9%,而国家标准要求93#汽油硫含量正常值应小于0.05%,这批劣质汽油的硫含量已经严重超标。

  从2月1日开始,得知情况的部分车主陆续要求加油站对受损车辆进行赔偿。该加油站站长陈丽娟私下与车主达成赔偿协议,共先后赔付索赔车主约11万元。2月6日至8日三天,由于车辆受损情况凸显,受损车辆剧增,引发了300多车主大规模围堵加油站、阻塞道路事件。陈丽娟看到事态不断扩大后则躲了起来。

  案发后,包头市警方经过缜密侦查,目前已基本调查清楚。陈丽娟、张志忠因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被刑拘。事发后,包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中石油内蒙古包头销售分公司对受损车辆进行理赔。目前,中石油包头销售分公司已对772辆报损车辆进行了赔付。
责任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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