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撤销12家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2010-05-07 16:35:29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王海鹰
  山东省卫生厅近日撤销了12家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医疗广告审查申请。

  这12家机构是:青岛肛泰肛肠医院、青岛伊美尔国宾整形外科医院、青岛市北博士(医学美容)医院、淄博昌国医院、淄博世纪长城医院、烟台新安总医院、聊城王令喜中医医院、德州交通医院、青岛民建医院、青岛京北安氏医院、淄博丽人医院和淄博康明眼科医院。

  因为这些医疗机构擅自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内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山东省卫生厅决定撤销他们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医疗广告审查申请。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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