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宣讲民族宗教政策 共建和谐民族关系
2012-04-13 14:54: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青海频道 | 作者:周向东 吴永贤
  近日,青海省湟中县人民法院汉东法庭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契机,与大才回族乡人民政府在大才乡政府共同举办了一期民族宗教政策法制培训班,该乡12个回族村60多名村干部及清真寺阿訇、教长参加了培训。

  该院汉东法庭的法官针对该乡为民族乡,少数民族群众众多的实际,用通俗的语言,结合在广大群众身边发生的案例宣讲了宪法、民法、信访条例及防火、防盗等适合寺院的法律知识和《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教职人员在处理纠纷时,应当将法律法规与宗教政策有机结合,妥善化解纠纷,并鼓励其以身作则,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的政策、法律,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法制培训班的举办,使广大乡村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进一步掌握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党的惠民政策,深化了对于法律和宗教的认识,充分地感受到了社会主义和谐民族关系的重要性,纷纷表示要做到爱国爱教,遵纪守法,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开得更加绚丽夺目。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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