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法院四举措规范执行 执行到位率96.64%
2012-11-05 14:03:32
     中国法院网讯 (徐轩)  今年来,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实行四大举措,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提高了执行效果。2012年1-10月,共执结案件591件,所执结案件中实际执行率为92.72%,执行到位率96.64%。

  创新执行方式规范执行程序。该院开展“庭审”式的集中执行,通知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的被执行人到法院,由执行法官在法庭中以审判的场景宣读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在法庭的庄严环境下,法官严肃的讲解中,促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责任。在一次“庭审”式的执行中,11名已经具备拘留条件的被执行人有2名当场兑现了执行款,其余9人均承诺了最短兑现期。

  规范异地执行。该院对相关法律文书认真审查,对符合异地直接执行条件的,要逐级申请,各种证件准备齐全,争取当地法院协助,保护自身安全,执行员应“一装两证”齐全,遵守回避制度,严格遵守执行程序。2012年1-10月,共异地执行10余次,派出执行人员20人次,执行到位率100%。

  扩大查询范围。该院变传统的“四查”,即对被执行人的车辆、房屋、银行、工商登记信息进行查询,为“六查”,增加了对被执行人房屋公积金、证券的查询。第一次对50余被执行人的批量查询中,就有11名被执行人公积金帐户金额超过1万元,5人有证券开户登记的记录,23人在新增加查询的银行有开户记录及存款。

  细化涉执信访工作流程。大渡口法院坚持5个到位规范涉执信访化解流程,即定期接访到位、查控措施到位、程序措施到位、风险评估到位、救济渠道到位。落实院领导、中干、承办法官三级接访制度,定期了解涉执信访人状况。2012年1-10月共接访涉执信访32次,其中院领导接访20余次。法院难以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时,要努力争取司法救助、社会援助等方式,努力解决信访人的困难。2012年1-10月共申请发放涉执信访司法救助金31600元,受益10余人。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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