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司法确认为人民调解上“保险”
2013-01-22 16:13: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 作者:刘宇 何长江
  “法院司法确认不但方便不收费,而且为我们的协议履行上了一道‘保险’。”1月15日,钱某在接到重庆市彭水县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决定书后,感激地对着法官说。

  钱某系彭水县供电公司聘请的劳务工,2012年6月,钱某在该县保家镇排除输电线路障碍时不慎从树上坠落地上,腰椎被摔成骨折,一直在医院治疗,经过保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供电公司愿意一次性赔偿10万元,钱某也同意这一方案,但因担心调解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忧心忡忡,于是来到法院咨询,法官告诉他可以申请司法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防止达成协议后不履行。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钱某申请彭水法院郁山法庭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法庭对该协议进行了细致审查,并书面决定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第二天,供电公司一次性兑现了10万元。

  彭水法院积极推进诉讼和非诉讼相衔接工作,主动与医疗、房地产等10余个行业协会成立了调解委员会,对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内的纠纷,调解委员会主持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调解意向后,依法通过司法确认程序、督促程序或者诉讼调解程序,以司法确认书、支付令或者诉讼调解书等形式巩固、提升人民调解成果,并对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减少当事人成本支出,使纠纷获得彻底解决。

  据统计,一年来,彭水法院共办理司法确认案件40余件,自动履行率达100%。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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