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法院推进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
2013-06-25 14:35: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孙晓梅 韦美云 吴斌
  6月25日上午,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南宁市法院将在2013年7月1日起全面推行的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该院院长周腾、副院长余万庆及行政庭庭长陆文勇出席了发布会。发布会由该院办公室主任刘炫主持。

  发布会上,余万庆介绍了试点工作的筹备情况和总体要求。他说:今年年初,南宁中院被广西高院选定为广西唯一开展试点工作的单位。经过紧张的筹备,南宁中院已完成了试点工作方案和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制订及报批工作,召开了南宁市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会议。今年7月1日起将进入实施阶段。

  余万庆指出,试点工作将全面改变行政审判根据行政区域确定管辖权的传统,南宁市全部行政诉讼案件将按照指定交叉集中管辖的原则,由青秀区、西乡塘区和宾阳县三个试点法院行使管辖权,其他九个基层法院不再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但行政审判庭的编制仍予保留,主要负责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等有关工作,同时协助、配合试点法院做好本地区行政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集中管辖的法院要配齐、配强行政审判人员,行政庭配置不得少于两个合议庭,所需审判人员可以在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择优或以其他方式选调充实。

  为了保证试点工作的稳妥推进,南宁市中院要求,要做到思想认识务必到位、工作保障务必到位、工作责任必须到位、司法便民利民必须到位、宣传工作和总结经验必须到位,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开拓创新,注重总结,努力推动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全国行政审判体制改革作出应有的贡献。

  法制日报、中国新闻社等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记者们就各自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提问。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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