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真诚换您真情
2013-11-29 14:34:44 | 来源:中国法院网山西频道 | 作者:孙保成
  几天前的一个早上,天稍微有点寒,刚刚走到办公室门口,听到一个当事人在楼道里抱怨:“案子这么长时间了,还没有执行,这些执行局的法官都是光拿工资不干活……”

  到执行局工作自己已经近十年了,但对于执行所要面对的各色人等,繁杂事务,林林总总,千头万绪,耳闻目睹的远不止几句怨言,面对质疑,我们一般都是选择了沉默。

  开门进屋,坐在桌边冥想,总是听到太多当事人的抱怨,却又有哪个当事人能理解我们执行人员的苦衷呢?

  来到法院,当事人总是把法官看作是“包青天”,他们总认为再难办的事,只要诉诸于法院,任何纠纷都能得到解决,都应该得到解决。特别是当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执行时,便把法院当成了“银行”,想要随时“提现”。他们把交易中的风险全部“扔”给了法院,把所有的矛盾都集中在执行当中。这使得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不堪这期许之重,案件一旦得不到及时的解决,申请人就会把矛头指向执行法官,认为法院不尽力,认为法官收了别人的好处。

  苦思冥想了半天,突然想起楼道里的那个当事人。于是到外面把当事人请到办公室来,先倒上一纸杯开水,然后询问起了他的案件情况。刚开始,他的情绪相当激动,细数了执行法官的诸多不是,我坐在他对面,静静聆听,期间只是几次起身为他水杯里添水。

  5分钟、10分钟、30分钟后……这名当事人冁然而笑说:“怎么光听我一个人说话,你一句话不说呢?”

  我微笑着回答:“今天就是专门听您给法院执行工作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下一步改进工作方法。”随即我又向他表露了同情和理解,并对他案件执行进展情况表示了抱歉。

  听到我的道歉,这名当事人反而忸怩不安拘谨起来,一改刚才的疾言怒色,有些腼腆的说:“您也说一下你们的困难,别老让我一个人说。”

  “那我也说两句,向你诉诉苦”。

  这名当事人睁大了眼睛,使劲点了点头。

  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常常要苦口婆心地与当事人辩法析理,敦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有些人根本不听劝解,无论你怎么讲,他只认他的理,不但不履行义务还会指责执行法官上门。

  现在的执行局面临人员不足而案件又逐步攀升的严峻局面,每一执行人员平均起来,年均要执行上百起案件,更何况有的案子还要跑上几趟,十几趟不止。老案子执结了,新的执行案件又跟上来,天天忙得是焦头烂额,心里的憋屈又向谁去诉说。

  其实在执行中累点真不算什么,为找人早出晚归,披星戴月;为查材料,多方奔走;如果能解决一起案件,即使再苦心里也是乐的。但是,现实中缺少了诚信,缺少了理解,缺少了健全的法律,使我们在执行工作中,多了许多不必要的苦,不必要的压力。这份压力,不是来自案件,而是来自当事人的不理解,法治的不健全,作为执行法官,我们期待有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

  由于承办他案件的法官不在,我的手头事务也不紧,在融洽的气氛中,我们不知不觉又交流了半个多小时。临走时,当事人握着我的手说:“谢谢你们,我现在理解了执行工作的确不易,大家的确要相互理解,但也请你们把我的案件能在百忙中尽早结案,有什么线索,我会及时反馈给承办人员的。今天我本来打算对承办人发一通火的,没想到你的开导让我放弃了这个念头……”

  是啊,谁在生活中没有难处,有了难处谁不求人呀,而执行工作却是当事人利益得以实现的最后一道防线。虽然执行工作的不易让人心烦,但我们又理解了当事人的不易了吗?

  遇到怒气冲冲的当事人,为何不会奉上一张笑脸,先消消他们心中的怨气,心平气和的交谈,摆摆执行案件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取得谅解。双方都进行了换位思考,让当事人理解了执行人员的难处,也消除了当事人对执行人员的不满。不要因为我们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在当事人权益未能实现之前,再让当事人心寒。所以,在做好执行工作的时候,也要学会尽心倾听当事人的牢骚和不满。

  正所谓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以我真诚换您真情!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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