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治建设献策 为法院发展建言
——内蒙古代表团热议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2014-03-12 11:22: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宋建波 敖德 马群
  3月11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团审议“两高”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主持会议。代表们充分肯定了“两高”过去一年的工作,并围绕司法公正、服务大局、司法为民、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基层建设等热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袁永红 摄

  直通代表团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 王君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很鼓舞人心。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案件,依法惩治经济犯罪、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依法惩治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的犯罪,这是很大的亮点。还有纠正冤假错案,在全区政法工作会上,我曾经讲过浙江叔侄案,当时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反响,最终纠正这个错案,确实需要很大的勇气。还有深化司法公开等等,这些举措都为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这里我讲几点建议:一是继续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继续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上给予内蒙古更多指导。三是继续在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上发挥作用。四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通过高素质队伍来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呼尔查

  建议从扩大适用范围、完善选任程序、建立激励机制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努力培养素质高、能力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同时,要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纳入司法程序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群体性案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邢云

  建议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机制,妥善处理好民事诉讼与仲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之间的关系,建立和谐、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同时,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大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院的支持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郭启俊

  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实体经济的司法保护力度;信访问题要纳入法制轨道;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梁铁城

  建议加大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发展,特别是关心、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集中查办食品安全、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移民补偿等领域的案件,切实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安定。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永胜

  建议对司法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加大对西部地区法检两院人财物的保障力度,着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 刘俊臣

  建议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标。通过司法解释明确行政调解的效力,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副局长 朝克

  建议在法治建设的进程中更多地扶持基层法院建设,特别是在基层队伍的建设、机构的优化、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方面要下大力气,这与法院的深化改革有直接关系,在此基础上,要切实提高基层的司法水平。

  全国人大代表、乌海市市委书记

  侯凤岐

  建议进一步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理念,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照顾解决偏远和贫困地区法院干警的考试和资格认证问题,对编制和职业进行分类管理。

  全国人大代表、通辽市市长

  胡达古拉

  建议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力度。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特别要重视对基层少数民族地区蒙汉双语法官的选拔和培养。

  全国人大代表、巴彦淖尔市市长

  段志强

  建议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依法打击打着维权旗号缠访闹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当事人。
责任编辑:谢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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