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的“中国速度”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诞生记
2015-01-29 07:41: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罗书臻
  2015年1月28日,对共和国的司法史来说,是非常特殊的一天。这一天,一块崭新的牌子出现在广东省深圳市红岭中路上,“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几个大字熠熠生辉。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深圳这块改革开放的热土,迎来了一个新司法机构的诞生,见证了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司法改革举措的正式“落地”。

  几天后,在冰天雪地的东北,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也将在沈阳挂牌。

  时间回溯到2014年10月23日,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公报中,“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作为一项司法体制改革措施被正式提出。

  10月28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其中进一步明确:“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一时间,对这一重大的司法改革之举,社会各界尤其是法律界热议不断,人心振奋。

  “这是一个四两拨千斤的制度设计。”许多专家学者对这一改革举措进行了解读,认为其有多重意义:巡回法庭的设立,有利于有效监督、指导、支持地方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最高人民法院“往下走”,意味着最高审判机关“重心下移”,有利于人民群众就近诉讼和解决纠纷,减轻诉累;还有利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

  因为,现实情况是,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长期处于高位运行,2010年以来,每年受理案件在1万件以上,大量案件涌入最高人民法院,不利于其作为最高审判机关发挥其监督指导地方法院工作的职能,也不利于维护首都地区的和谐稳定。

  决策既出,时不我待,最高人民法院迅速组织力量,就设立巡回法庭进行了深入研究。全社会对巡回法庭予以了高度关注,许多专家学者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经过数据摸底和详细论证,并经广泛征求中纪委、中组部、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财政部、人社部等单位意见后,仅仅一个多月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正式出炉。

  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方案,并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这个方案,成为获得中央批准的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也是全国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第一批改革举措。

  仅仅过了一天,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审议通过巡回法庭组建实施方案,提出了“改革探索、精简高效、分类管理、逐步实施”十六字原则,接着,人员选派、建章立制、后勤保障等工作也全面展开。

  一个新机构的设立,最关键的要素是人。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其组成人员无论是政治素质还是业务素质,都要代表着国家最高审判机关的水平,同时,按照司法体制改革关于实行全新的审判机制和管理模式的要求,巡回法庭对于法官的司法能力特别是独立办案能力要求非常高。

  一时间,巡回法庭工作人员的选派,成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头等大事。

  按照“从优选派、严格选拔”的原则,2014年12月初,巡回法庭人员选派工作正式启动,组织动员,自愿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专业能力评审……一道道“工序”严丝合缝,顺序展开。

  选派巡回法庭工作人员的消息一经公布,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报名踊跃,许多人主动请缨,用自己的热情“拥抱”巡回法庭这一新生事物。

  2014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召开由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巡回法庭工作人员选派工作部署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作了动员。

  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巡回法庭主审法官人选进行专业能力审评,解决疑难法律问题能力、庭审驾驭能力成为考察重点。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巡回法庭领导班子成员。

  12月1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批复同意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党组,周强等院领导对巡回法庭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任职谈话。

  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人选任命。

  经过资格审查和审判专业能力评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在广泛征求相关审判部门意见后,提出主审法官人选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

  2015年1月9日,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的助理审判员确定,全部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业务部门。此前,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了第一巡回法庭和第二巡回法庭18名主审法官的人选。

  2015年1月初,从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江苏等省市法院遴选的法官助理确定。

  至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巡回法庭“战队”正式形成。

  这是一支年轻的队伍:主审法官平均年龄46.5岁,助理审判员平均年龄36岁,法官助理平均年龄33.4岁。这是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主审法官平均具有15年以上审判工作经验,均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其中7人有法学博士学位,3人是全国审判业务专家,4人曾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模范、全国青年法官标兵等荣誉称号,6名助理审判员均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各业务庭室,而23名法官助理全部具有研究生学历。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人员选派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的同时,巡回法庭的基建工作也在紧张进行着,最高人民法院行装局工作人员多次往返北京、深圳和沈阳之间,就巡回法庭的办公和审判用房、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积极筹备和协调。

  而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一份名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也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经反复讨论修改,2015年1月5日,该司法解释在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第1640次会议上获得通过。

  1月17日,是个星期六,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的最高人民法院,本来周末安安静静的院子因一些人的到来而变得热闹起来,这一天,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全体工作人员离京赴任仪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亲自出席仪式为他们送行。

  一队向南,一队向北,在人民司法的史册上,多了一个响亮的名字——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

  从十八届四中全会结束到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挂牌,仅仅三个多月时间,创造了新设司法机构的“中国速度”。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历史进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正筚路蓝缕,为法治理想,为公正目标,为人民福祉,砥砺前行!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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