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院开展安全防范警示教育宣传月
2016-04-16 08:57:23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记者 赵霞 通讯员 马荣
  今天(4月15日)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按照《宁夏法院开展“公共安全防范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走上街头开展安全防范法律宣传活动,以增强全民防控公共安全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十三五”时期宁夏社会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据了解,《方案》要求全区法院4月份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共安全防范警示教育宣传活动,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宣传教育与公共安全防范警示教育有机结合,从制作公共安全宣传栏、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推行诉讼风险告知机制、深化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多渠道进行法治宣传、广泛利用媒体集中以案释法等活动内容着手,涉及自然灾害、社会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个生产生活环节。利用公开庭审、庭审网络直播等信息化技术和“下农村、送政策、促发展”活动契机,重点对涉诉信访、拖欠工资、政府欠款、涉众型经济犯罪、安全生产隐患、婚姻家庭纠纷和非法集资、传销等领域的法律知识予以宣传。活动还要求,宁夏各级法院要明确重点宣传内容和责任部门,分别制定活动方案,多措并举,切实组织好、开展好宣传活动,努力形成人民法院与社会共同防范、化解、管控风险的良好局面,打造“人人关注安全防范、人人参与安全防范”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王小磊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