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的标杆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刘颖
2016-04-20 07:35: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10年前,我来到法院做书记员,遇到了师傅黄志丽。

  还记得自己跟师傅开庭的第一个案子是一起有关古玩的案件。原告李某向古玩店朋友董某借了两万元,用一枚大义通宝铜钱做抵押。到了还款期限,董某却说,铜钱被小孩子玩丢了。庭审中董某表示:“那枚铜钱市面上就值个800元左右,我愿意赔偿。”李某却称:“铜钱是祖上留下的,年代久远很值钱,我不懂市面行情,请法院做个鉴定。”董某得意地一笑:“就一张照片,鉴定就鉴定。”看起来董某很自信啊!这时,师傅开口了:“被告,大义通宝是元末起义军陈友谅铸造的,有小平、折二、折三共三款,从照片上看,铜钱品相可不赖,既然是祖传的,那是存世款,可不是‘生坑’,你是行家,没有三五千能出手?”董某一愣:“黄法官,‘生坑’你都懂啊?”师傅笑了笑。董某无奈地开始说实话:“有个朋友新店开张,把这枚铜钱借去摆,一时也拿不回来。”师傅一看董某松口,立即组织原被告协商,最后李某同意把铜钱再借给董某3个月,案件顺利解决。回到办公室,我连连对师傅感叹:“神啊,师傅,没看出你居然玩古董!”师傅马上笑了:“古玩这水可深了,为了这个案件,我百度了半天,跑了几趟古玩城,才摸清了点门道。”

  原来如此!民事案件有时看似一地鸡毛,但实际上涉及的知识面很宽,绝不仅仅是法律知识。不过,我在心里也安慰自己,没关系,案子跟多了,以后自然会懂的,师傅比我多的就是经验而已。但很快,另一件事彻底改变了我的想法。

  那是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丈夫对妻子施以家暴,妻子无法忍受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开庭的时候,丈夫承认存在家暴,双方同意离婚,财产、住房、孩子抚养也很明确,我一边飞快地用电脑打着笔录,一边心想这案子不是判决离婚就是调解离婚,可这时师傅突然宣布了休庭,让被告单独留下来谈话。怎么回事?我有些困惑,这么简单明了的案子还有什么好谈的?

  只听师傅问被告:“我看你情绪有些怪?怎么会老是打老婆?”那被告沉默了半天,突然问道:“黄法官,你看我会不会得了绝症?我这一阵食量特别大,人却一直瘦下去,我肯定是得了绝症了!老婆又不关心我,只想着孩子,我有时想想做人真没意思!”

  “你有没有特别爱流汗?情绪容易激动的时候还会心慌?你看这么多人只有你满头大汗!”被告一下子愣住了,师傅接着说:“你可能是得了甲亢,我学过一些医学知识,你赶紧去医院检查,甲亢不是什么绝症,早点治疗就好。”

  过了几天,被告打电话过来,他真的只是得了甲亢。“你看,你就是老疑神疑鬼才会暴躁打人,快去跟老婆赔礼道歉吧!”师傅在电话里点拨他。

  挂上电话,师傅马上又联系他的妻子:“你爱人以为自己得了绝症,你又不关心他。现在确诊只是甲亢,他希望你能给他个机会,你是不是考虑一下。”

  第二天,夫妻俩一起来到法院,案子以撤诉结案。

  我被深深震撼了!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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