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脚踢路障被制止 三男子帮忙出气致人重伤获刑
2017-02-07 14:22:13 | 来源:贵港港北法院 | 作者:黄丽丽 莫一超
  江湖义气害死人,为帮朋友出气,三名男子竟将酒吧的保安殴打致重伤,最终落入法网。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被告人黄昌荣、黄巨先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和2年3个月;被告人黄巨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2015年2月28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黄昌荣、黄巨先、黄巨严与何青福、潘向航、覃广盟、覃开科(后四人已被判刑)等人在贵港市港北区中山北路某酒吧喝酒后,与覃广盟等人一起离开酒吧回到贵港市港北区国际生活港的宾馆休息。何青福下到酒吧停车场取车时,将车旁一个停车路障用脚踢开,酒吧的保安王某见状上前制止,两人发生争执。潘向航看到后加入争执,并打电话通知覃广盟、覃开科回来。覃广盟接电话后叫上黄昌荣、黄巨先、黄巨严一起驾车回到酒吧门口,听了事情原委后,黄昌荣、黄巨先、黄巨严与潘向航、覃广盟、覃开科等人一起对王某进行殴打,其中黄昌荣持一条铁棍戳了王某一下后,被覃开科抢过铁棍继续殴打王某,黄巨先用手打了王某头部、背部几下,黄巨严拍了王某头部一巴掌,覃广盟持一把砍刀追砍王某,潘向航对王某拳打脚踢,导致王某当场受伤倒地。经诊断,王某的损伤致其蛛网膜下腔出血、左侧额颞顶叶脑挫裂伤、左侧额颞部硬膜下出血,并出现神志浅昏迷,烦躁不安,不能言语,右侧肢体肌力下降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经鉴定,王某的受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2016年3月27日,黄昌荣在宜州市火车站站前广场被当地派出所民警抓获。2016年4月21日、27日,黄巨先、黄巨严分别到贵港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投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黄巨严的亲属代黄巨严将赔偿款人民币20000元交至法院,用于赔偿给被害人王某。

  另查明,被告人黄昌荣曾因犯抢劫罪,于2009年10月27日被港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2009年11月5日刑满释放。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昌荣、黄巨先、黄巨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共同犯罪中,黄昌荣、黄巨先、黄巨严参与实施犯罪,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黄昌荣曾因犯罪被判过刑,具有前科劣迹,从重处罚。黄昌荣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黄巨先、黄巨严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黄巨严赔偿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黄巨严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