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主要领导就陕西高院工作指出
牢记光荣使命 发扬优良传统
2017-02-19 09:44:4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争远 朱蓓蓓
  近日,陕西省主要领导先后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作出批示。  

  2月5日,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对陕西法院工作作出批示:近年来,省高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司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信息化建设,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国法院前列,取得了显著成绩。希望牢记光荣使命,发扬优良传统,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为陕西省追赶超越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2月7日,陕西省委副书记、省长胡和平批示:过去一年,省高院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紧紧围绕全省追赶超越发展工作大局,依法履责、开拓进取,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国法院前列,成绩值得充分肯定。希望再接再厉,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打造过硬队伍,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省委副书记毛万春,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祝列克也分别于2月4日、2月6日对陕西法院工作作出批示,肯定全省法院工作成绩,并提出殷切希望。
责任编辑:黎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