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 呼吁尽快出台促进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
2017-02-22 20:45:36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崔静 施雨岑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2日上午对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修订草案经过两次审议修改,总体上比较成熟,希望尽早付诸表决,促进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

  “这次红十字会法的修订,对现行法起到很大的补充和完善作用。”修福金委员说,修订草案在红十字会组织治理方面增设了监事会等机构,完善了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强化了对红十字会的监督管理,还专门增加法律责任一章,既涉及对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责任追究,也涉及对所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约束,无疑对法律出台后的执行十分必要。

  多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表示认同,认为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对现行法进行了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了红十字会的职责,强化了对红十字会的监督和内部治理,相信法律修订实施后,可以更好地促进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提高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主义领域的重要作用。

  与现行法明显不同的是,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红十字会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的职责。莫文秀委员说,这项职责是新增加的内容,也是这次法律修订的一大亮点,但是对特殊的捐赠物或服务如何管理监督没有作出规定,建议增加对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赠的管理监督内容。

  在加强监管方面,修订草案提出,红十字会应当及时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范徐丽泰委员建议强调每个财政年度都要审计的概念,即红十字会应当每年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该财政年度内的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向红十字会的理事会、监事会报告,其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这就是说,理事会、监事会通过了,立即要公布,公布的方法可能是网上,或是年报。这跟现在的做法可能完全一致,但是法律上说清楚,群众就容易建立信心。”范徐丽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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