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法院:和风细雨化纠纷 倾力调解促和谐
2017-03-24 15:06:00
     中国法院网讯 (唐新喜)  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是处理好民事纠纷的前提和基础。近日,一桩极有可能发生的民转刑案件在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干警和风细雨的调解工作中化解于无形。

  原告欧某某、被告吴某某均系凤凰县禾库镇龙角村人,2016年3月,欧某某以与吴某某感情不和为由向凤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鉴于欧某某未能向法庭提交感情破裂的证据,同时为挽救一个家庭、维护社会稳定,该院依法作出不准许原、被告离婚的判决。

  半年后,欧某某以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仍不能和好为由再一次提起离婚诉讼。该院吉信法庭立案受理后依法通知被告吴某某,吴某某拒不应诉,经做大量庭前调解工作,吴某某同意出庭应诉。2017年2月16日,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被告吴某某情绪激动,称不满足其条件绝不同意离婚,并愤愤擅自退庭,堵在法庭门口,要以自己的方式解决,双方情绪激动,矛盾一触即发。通过法庭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严肃的批评教育,事态暂时得以平息,但被告吴某某及其亲属怒气未平,放出狠话,如果原告不能满足被告的条件,法院强行判决离婚,便会对原告及其全家人采取过激手段。

  根据案件情况,考虑被告吴某某是苗族,长期生活在苗族聚居区,用汉语无法准确表达意思,以至于沟通不便这一情况,承办法官请求精通苗语的该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吴周贤支持配合工作。

  3月20日,吴周贤、承办法官会同禾库镇干部一行来到禾库镇龙角村吴某某家做调解工作。通过对当事人及其亲属耐心地解释法律规定,并晓知以理、动之以情,分析冲动和过激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对双方家庭及子女造成的伤害和不利影响,最终使得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3月22日,原告欧某某在吉信法庭当场兑现了小孩抚养费35000元,被告吴某某也当场承诺,随时配合原告探望婚生子女。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对人民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表达了诚挚的感谢。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