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之三
上海沈澄、黄如伟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17-04-26 09:15:24 | 来源:检察日报
  一、案件事实

  2013年初,被告人沈澄、黄如伟等人出资注册设立狂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狂人公司,沈、黄二人为公司股东),租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幸福路777号闵杰楼六楼作为办公场所,并先后雇用朱振亚(狂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人,向上海美橙科技信息发展有限公司租用境外服务器,在全国多地开设、运营百余个互联网站,将从广东、福建等地采购的假冒LV、MK、NIKE等注册商标的商品向境外销售。案发后,经审计,自2013年初至2015年3月,狂人公司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通过国际支付结算平台收取的货款为8400余万元。

  二、诉讼过程

  2015年4月1日,该案由上海市水上公安局立案侦查;同日,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水上公安局在狂人公司福建莆田的经营场所,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名。同年5月7日,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沈澄、黄如伟等人批准逮捕。10月23日,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将其中11名被告人起诉至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其间,虹口区检察院多次就本案的案件事实、证据标准、审计标准与杨浦区法院、审计事务所和计算机司法鉴定部门沟通、确认。2016年7月至9月,杨浦区法院先后对涉案被告人依法作出判决,沈澄、黄如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980万元和900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八个月至三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7万元至38万元不等。

  三、评析意见

  上海正在全力建设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亚太知识产权中心,上海市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责承担了重要的知识产权保护任务。虽然本案被告人均为福建人,但涉案公司开设境外网站所租用的服务器在上海,销售对象全部是境外人士,被侵权的品牌也均为国际知名品牌,对上海的经济秩序、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带来了极大的损害。因此,该案的成功办理维护了上海注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良好形象。

  该案作案手法新颖,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广泛,是近年来上海地区一起较为典型的借助互联网实施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本案犯罪分子反侦查能力极强,导致案件办理难度大、取证困难,具体表现在:一是作案区域广。犯罪分子是通过开设网站向境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案公司为了躲避侦查,将公司各部门分开,间隔一段时间就会关停一个网站,开设新网站,防止被一网打尽,租用的服务器遍及全国各地。二是查获涉案物品难。涉案商品全部销往境外,致使难以获取犯罪原始物品。狂人公司有订单才进行订货,且负责进货、发货的渠道部设在狂人公司主要经营场所以外,藏匿在租借的民房中,当狂人公司主要经营场所被公安机关查处后,渠道部立即从租借处退出,销毁具体货物证据。三是犯罪金额难以确定。狂人公司通过国际支付结算平台进入公司实际掌控的多个个人银行账户进行货款结算,避开了公司账户,导致确定最终犯罪金额十分困难。

  办案过程中,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与上海水上公安局研判案件,确定打击范围,明确取证方向、固证要点及后期的移送程序,为案件的顺利办理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为了准确认定本案犯罪金额,上海市检察机关整合技术部门、鉴定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力量,通过对资金的走向,账户资金的使用情况综合分析明确个人账户与售假资金的关系,进而确定整个案件实际售假的犯罪金额。此外,本案开庭审理期间邀请了多名全国、上海市人大代表对案件庭审过程进行观摩评议,彰显了上海市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决心。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