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向消极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亮剑”
2017-05-21 10:49: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卫 那亮
  5月18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新闻发布会,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以及执行不廉、作风不正、有令不行等六类突出问题“亮剑”。

  据了解,此次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即自查自纠、巡查检查、案件督办、反馈整改;主要解决六类问题,一是消极执行,二是选择性执行,三是乱执行,四是执行不廉,五是作风不正,六是有令不行。

  为确保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青海高院党组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从思想上的高度重视整治行动,对专项整治行动置之不理、不传达、不部署、不落实或者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对存在的问题不正视、不解决的,对上级的督察、检查抵触或者不配合的,以及专项整治后问题仍然突出集中的法院,要对责任领导进行约谈、通报,并依纪依规予以问责。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