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消费透支信用卡 男子涉嫌诈骗被刑拘
2017-12-04 14:36:46
     中国法院网讯 (池新华 周含松)  信用卡、支付宝电子支付等交易方式的便捷化,带来了消费方式的转变,提供了生活便利,但也使不少人背上沉重的卡债变成了卡奴。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吴某在银行办理信用卡后只顾潇洒高额消费,透支后又拒不还款。最终,被告人吴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2010年7月20日,被告人吴某向某银行申请了一张信用卡,于2011年4月14日跨行消费未还款,至2012年4月18日拖欠本金24,962.45元,透支期限超过三个月以上,经发卡行多次催收仍未归还透支本息。被告人吴某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于2015年8月7日全额结清该信用卡欠款的本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恶意透支信用卡人民币24,962.45元,逾期未归还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多次后仍然未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吴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其归还了信用卡透支金额,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解释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