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发不当言论 合法债权非法讨要反赔钱
2017-12-19 11:22:57
     中国法院网讯 (鲁雪)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合法债权非法讨要却要承担法律责任。为何本是受害人,讨要合法债务却成了被告。近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一起双方互为原被告的民间借贷纠纷和名誉权侵权纠纷案,法院最终以调解的方式平息争议,欠款当庭兑现,双方握手言和。

  案件当事人徐某某在镇雄县城从事家居行业,宦某某因在徐某某家居店购买家具差欠上万元欠款,徐某某多次找其催收未果,遂于2017年9月18日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宦某某偿还其欠款。2017年10月24日,宦某某又以徐某某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起诉的原因竟是被告徐某某为了向其追要货款曾带着他人将其左手打伤,2017年9月13日徐某某之妻袁某某又在其微信朋友圈里发布一条带有宦某某照片的消息,贬损宦某声誉,致使很多人对宦某某产生极大的误解,严重损害其名誉权。

  法院将该两起案件合并审理并当庭追加徐某某之妻袁某某为名誉权纠纷案件的共同被告。庭审过程中,经法庭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并向其释名合法追债有理,违法追债侵权的法理,对侵犯宦某某名誉权的袁某某劝导讲解并普及法律知识,致使徐某某夫妻二人认识到其通过在朋友圈发布不当言论及照片的违法性,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宦某某当庭支付徐某某诉其民间借贷纠纷案货款人民币8000元;徐某某以及其妻子袁某某当庭删除其朋友圈中涉及损害宦某某名誉的言论及照片,并向宦某某道歉,赔偿宦某某名誉损害赔偿金人民币1500元。以上调解协议当庭兑现,最终宦某某与徐某某、袁某某两家握手言和,以和平方式解决该起纠纷。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