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推广警务活动监督员制度
聘请“第三方见证”市民参与执法
2017-12-20 22:09:37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李庭耀 宋立超
  20日,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暨警务活动监督工作小店现场会,推广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警务活动监督员制度,促进执法规范化。

  据了解,2016年12月,太原市公安局以小店分局为试点,推行警务活动监督员制度,聘请自愿无偿服务公安事业的群众作为警务活动监督员,以“第三方见证”的形式,参与到警员执法过程,监督民警执法过程。

  据介绍,警务监督员既是监督员,也是见证员,在重大案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和敏感警情、易产生争议警情处置中承担见证作用,维护民警合法权益。警务监督员还会以第三方身份充当民事纠纷类警情调解角色,缓解当事人情绪,降低矛盾对抗程度。

  据介绍,太原市公安局自实行警务活动监督员制度一年来,共聘请警务活动监督员六百余名,开展各类监督近两万次,见证各类警情七千余起。

  近年来,太原市公安局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打破编制约束实行公职律师(法制审核民警)选调派驻机制。即公职律师工作关系在法制部门,日常案件审核等工作全部在基层所队。

  派驻的公职律师不仅负责审核办案单位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等措施,还负责指导办案民警对口检察院提请逮捕、移送起诉和补充侦查,以及所审核案件的复议、诉讼等工作,他们在派驻单位审核案件时通过现场答疑、案例点评等同时完成了对基层民警的执法培训。法制民警选调派驻制的实施,使案件审核工作由以往的网上案卷审核、“非接触式”监督转变为案中实时审核和零距离指导。

  太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润生说,规范执法永远在路上,没有终点,必须提高认识、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