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金刚
2018-09-30 09:24:26
  方金刚,男,汉族,湖南省澧县人,196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系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主审法官。2017年10月17日,在第四巡回法庭合议案件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

  方金刚同志参加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始终以合格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兢兢业业、埋头苦干,在民商事审判、司法改革、审判理论研究、国际司法交流等多个领域作出重要贡献。他锐意进取、敢于担当,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积极投身巡回法庭建设,是推进司法改革的实干家和促进派。他胸怀大局、牢记使命,主动申请到边远艰苦地区接受锻炼,援藏三年期间高效审理各类民事案件110多件,深入基层为当地群众排忧解难。他清正廉洁、勤勉敬业,把毕生精力都投入到司法工作中,对事业、对工作认真较真,受到干部群众普遍赞誉。2018年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其全国模范法官称号。1月24日,中央政法委发出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认真学习宣传方金刚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新华社、光明日报、人民网等30余家媒体对方金刚先进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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