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常态化沟通 共促民营企业发展

湖南高院与省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2019-10-22 10:22:59
 

    中国法院网讯 (李果)   为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和服务,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工商联联合下发通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通知》明确联席会议内容主要包括推动全省各级法院与同级工商联之间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共同研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合法权益有关重大问题,共同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性意见和司法政策;定期向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共同研究建立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报告和典型案例发布机制,引导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民营经济的法治氛围。

  《通知》要求,湖南高院要加强与省工商联的联系和沟通,开展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现状专题调研,了解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研究制定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制度、方法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构建民商事纠纷立案调解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保障民营企业家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依法公正审理涉民营企业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妥善处理政企纠纷案件、涉产权案件,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和破产案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支持省工商联在会员企业和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中开展的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健康成长的法治宣讲和法律培训活动;向省工商联通报、反馈联系服务过程中具体事项的办理情况,总结推广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有效做法和工作经验。

  《通知》强调,省工商联要及时向湖南高院通报民营经济有关情况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协商制定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工作联络机制,配合做好民营企业涉法涉诉诉求的收集、移交工作;加强对会员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定期开展调研,收集民营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法院反馈。

  此外,《通知》还对会议组成,会议时间、议定事项等联席会议规则进行了规定。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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