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明明等三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审开庭

2020-01-16 14:19:2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冀天福
 

  

    2020年1月16日上午,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永城市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乔素梅、王交通等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7月3日19时许,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到永城市一烤串店聚餐饮酒。结束后,张小渠曾电话联系代驾,在代驾到来之前,谭明明驾驶玛莎拉蒂莱万特越野车,拉着刘松涛、张小渠离开,在连续剐蹭停在路边的六辆汽车后,又与对面驶来的一辆传祺轿车和停在路边的一辆大众速腾轿车相剐碰,谭明明因无法通过被迫停下。

  被撞车车主及周围群众上前劝阻,刘松涛和张小渠让谭明明赶紧离开。谭明明不顾群众劝阻,强行冲出逃逸,又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号的宝马轿车,致该车起火燃烧,造成车内人员葛保景、贾文华当场死亡,驾驶员王交通受重伤。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谭明明在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顾劝阻,继续驾车冲撞行驶,并造成重大伤亡和经济损失,被告人刘松涛、张小渠明知谭明明醉驾并发生事故,仍教唆其逃逸,以致发生更为严重的后果,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共同犯罪中,谭明明系主犯,刘松涛、张小渠系从犯。

  庭审中,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并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并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因本案案情重大,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被告人和被害人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等130余人,旁听了庭审。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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