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锲而不舍有成效 主动现身把款还
2020-05-04 15:42:5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袁训旺
 

  近日,被执行人董某来到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表示愿意履行赔偿义务,请求法官不要再找他了。执行法官叫来申请人董某雷,在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与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董某一次性支付15000元赔偿款,董某雷自愿放弃其他请求,该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顺利执结。

  2014年5月,董某雷受雇于董某峰为董某建房,当从二楼往上砌墙时,董某雷违反操作规定,欲从堆有砖头的墙外面拎灰、递砖,被劝阻后又从墙外面走,不慎摔倒地面受伤。董某雷受伤后,各方对赔偿事宜争执不下,董某雷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11月,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董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董某雷各项损失26228.46元。判决生效后,因董某未履行义务,董某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立即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董某名下财产进行线上查控。但网络查控系统反馈出董某名下银行账户内仅有零星的存款,执行法官经过线下和线上查控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因该案属于涉民生案,执行法官一直牵挂在心,每次集中行动均到董某家,虽未找到董某本人,但在法官锲而不舍的努力下,年前从新疆回来的董某在疫情过后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义务,申请人高兴地拿到赔偿款。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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