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管理怎么“管” 队伍建设怎么“建”
——全国大法官研讨班聚焦“加快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
2023-07-14 08:30: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孙航 乔文心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如何推动审判管理现代化,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不断激发法院干警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促进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7月13日召开的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建立科学的、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工作”“抓好‘三个规定’落实”等话题成为热议焦点。

  这场围绕审判管理怎么“管”、队伍建设怎么“建”的集体会诊,干货满满。

  “案-件比”是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的核心指标

  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是重要抓手。

  通过完善审判管理,让更多法院干部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建立科学的、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是关键一步。

  什么样的指标体系才算科学?与会代表们普遍认为应该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关注效果。

  “案件量不是越多越好,我们虽然案件不多,但是法官人均结案数排在全国前列。”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茆荣华认为,改革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标准迫在眉睫,重在落到实处,重在提升案件质量效果,充分体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指标体系的设置要坚持实事求是。”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泽军表示,指标设置要科学、有合理性,始终围绕提高案件质量和效果这一目标。在全国统一的基础上,各地、各级法院可以结合实际完善相关指标。同时设置相对合理的参考区间,防止层层加码、盲目追高,既能够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又不让大家对数据造假。

  研讨班上,一套特殊“评案”方法被大家反复提及讨论。“案-件比”——“案”就是老百姓的揪心事、烦心案,“件”就是“案”在法院办理期间,经历若干程序,司法管理统计的“案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表示,设置“案-件比”作为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的核心指标,防止“一案结而多案生”,这是人民法院倒逼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好案件,更好更快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同时,他建议进一步细化和规范这个指标,更好发挥作用。

  要想实现最优的“案-件比”1:1,便意味着老百姓的一个“案子”,进入诉讼程序后一审案结事了,这样办案质效最高,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张述元表示,“案-件比”是科学务实的审判管理指标,要求法官不要把“一案”办成“多案”,挤出案件数量中的“水分”,假以时日必将引起审判工作现代化整体发生深刻变革。

  做实全员绩效考核,把评案与考人贯通起来

  抓好法官队伍建设,科学考核必须跟上。

  如何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一个样,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关键在做实全员绩效考核,把评案与考人贯通起来。

  考人首先要考院庭长。研讨班上,代表们表示,要健全院庭长办案考核机制,院庭长办案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不能随机分案,而要重点办理重大、疑难、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

  “我们认为不能以纸上指标来判断,而应以当事人的感受来判断案件质量。”研讨中,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表示,在调研中发现,法院感受和当事人感受不一样。目前,四川正在通过试点施行双向考核,将结案率和人民群众感受均作为考核目标,今年将全面铺开。

  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和队伍绩效考核机制,实现指标设计初衷,根本在党组,在党组书记、分管院领导和各庭室局“一把手”。与会代表们认为,考评在全院考的是各部门“一把手”,考的是分管院领导的责任落实;在庭室局内部考的才是每名干警。绩效考核能不能做实,关键是各级领导干部有没有一抓到底的决心和敢抓善管的智慧,这是对领导干部政治能力、组织能力、管理能力的直接检验。

  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

  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需要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如何锻造铁军?关键在于抓实建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

  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和队伍绩效考核机制,根本目的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审判工作中真正落到实处,促进法院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提升。

  研讨班指出,各级法院党组要健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体系,切实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不断向纵深发展。要把三个素质建设融入到考评体系中,党建工作、“三个规定”如实填报等都要在考评中充分体现,把一体融合推进的理念融入科学管理、考核评价全过程。

  “我们要把政治引领作为根本的要求、把思想建设作为先导、把能力建设作为重大问题来切实加以改进,使我们的法官队伍更有能力、更有水平,能够承担高要求的审判任务。”研讨中,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朱玉表示,要坚持严管厚爱、激励约束,努力创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一个好的环境和生态,打造一支新的忠诚干净担当的湖南法院铁军。

  “对队伍能力不足、制度上的薄弱环节等问题要有客观认识,要有紧迫感。”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龚稼立表示,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法官职业化专业化问题。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表示,要围绕打造过硬法官队伍抓落实,以过硬的司法能力推进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