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化解“执行难”
2003-06-17 11:13: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赵克
  “只要我们有爱心和责任心,在执行中多讲究方法和艺术,少用和慎用强制措施,一切为当事人着想,尽量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这样不仅能取得最值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而且还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案件高质量。”曾被徐州市级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法官”称号、执行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的吕秀年,目前在该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大会上交流压信访经验时如是说。

  吕秀年是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执行局的一名普遍执行法官。在执行工作中,他十分重视总结执行方法和艺术,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在他承办的执行案件中,不仅和解结案高,而且无一例信访。对此,吕秀年将其总结为“四法”化解“执行难”。

  换位思考法。吕秀年说在这些年的办案过程中,有许多当事人期盼的眼神总是让人难以忘怀。一些当事人无奈打官司,总是把希望寄托在法院和法官的身上。可是有些官司打赢后,对方东躲西藏不履行义务,有的干脆耍赖,于是他们就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执行阶段。作为执行干警,我们应当换个角度思考问题,假如我是一名当事人应该怎么办,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有了这样的认识,对因案件没有顺利执结的当事人的怨气和过激行为就能心平气和的对待,耐心细致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纷争,减少不必要的信访发生。

  矛盾舒缓法。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的情绪往往有时偏激。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耐心的听取申请人的陈述,让他们把话讲完,舒缓怨气,并留心从中了解案情线索,为将来顺利执结案件打好基础。如李美荣申请执行华源汽车出租公司2万余元欠款一案,因华源汽车出租公司已停业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李美荣家庭生活又十分困难,天天到法院来找,不哭也不闹,其矛盾心情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多次找到华源汽车出租公司的开办单位说明事由,陈明利害关系,从而使这一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借助外力法。有些案件的被执行人并不是没有履行能力,而是不愿意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即要善于观察当事人的反应,学会捕捉当事人的心理,借助当事人的亲属和周围人的影响来做工作。说到这里,吕秀年举了一个例子。他说在执行马璋玉欠祖庆华7000余元鱼具款时,马璋玉扬言即使被法院拘留了也不还钱。祖庆华提供线索说,马璋玉经营鱼具多年有一定的积蓄,不可能没有钱,另外得知马璋玉的女儿正在复习准备高考。得知这一情况后,他抓住被执行人妻子疼爱孩子的心理,尽量促使她帮助法院作被执行人的工作。马璋玉的妻子在得知自己的丈夫被司法拘留后,很可能会影响到女儿的高考,权衡利弊,很快就做通了马璋玉的思想工作,促其及时的交了案款,使这一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机动灵活法。每个案件都有一个矛盾的中心,因而在执行过程中,要善于抓住重点,机动灵活地逐个予以突破。在谈到这种执行方法时,吕秀年谈了一个他认为比较棘手的案例。他说他在执行刘孝华贷款买车一案时,刘孝华虽不在家,但货车却停放在村口,遂决定扣车。在向刘孝华的父亲送达扣车手续、准备将车开走时,刘孝华70多岁的外祖母拄着拐杖前来吵闹,并躺在车底下不让开车,由此引来二百多名村民的围观和阻挠。在此种情况下,如强行扣车势必激化矛盾,如不扣车今后将可能很难再找到该车,案件难以执行。这时,吕秀年就与其他同志一起做几个领头的村民的说服教育工作,那几个村民就说情给刘孝华一段还款时间,车就不要扣了。执行干警就问他们“按照法律规定,不扣车可以,但必须提供有效担保,你们谁愿担保?如被执行人到期不还,法院就执行担保人,你们要是愿意担保,我们就不扣车。”那几个村民听说后你瞅我、我瞅你,无一人应声。执行干警趁机又说:“连你们都不愿给他担保,我们如何能相信他能还款?请你们不要再阻拦,否则按妨碍执行公务处理。”村民听说的有道理,不少人就悄悄离开了。随后,吕秀年和其他同志经过三个多小时苦口婆心地劝说,终于把刘孝华的外祖母说服,将车安全开走。
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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