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 我国11项新法规开始实施
2003-07-31 13:18:17 | 来源:新华网
  8月1日起,《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11项新规开始实施:

  1.《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救助管理”将取代“收容遣送”;不准拘禁或变相拘禁;受助者按性别分室住宿,女性受助者由女性管理。

  2.《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种子打假将更加有凭有据。

  3.《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进口旧机电产品必须经过检验;旧货不再想进就进。

  4.《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渔船未取得检验证书的,不得下水捕鱼,违者将被没收渔船。

  5.《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招、投标有了法定程序,想搞“猫腻”得三思。

  6.《劳动教养戒毒工作规定》:对处于急性脱毒期和康复期的戒毒劳动教养人员不予放假,不得办理所外执行和试工、试农、试学,一般不予准假;戒毒劳动教养人员可以与其配偶或者直系亲属会见。

  7.《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8月15日起施行。对检查中发现的煤矿安全违法行为,最严重的可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施工)或者立即停止使用;最高罚款为15万元。

  8.互联网单位需补办手续:根据7月1日施行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9月1日前,已成立的互联网文化单位也要按规定到文化部门补办审核手续,否则将严厉查处。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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