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法院:推行执行“阳光工程”
2003-09-07 09:50:20
执行人员在街上进行执行工作宣传。
     中国法院网讯 (袁长伟)  今年以来,江苏省沛县法院大力推进执行工作“阳光工程”,让当事人全过程参与执行、了解执行,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在立案时,由立案庭 送达“申请执行人风险告知书”,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明确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执行过程中强化当事人参与,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时,通知当事人全过程参与,通知当事人到场,了解法院执行程序、执行办法、执行进展情况。3个月案件未执结的,权利人有权了解案件未执结的原因,承办人必须答复,给以合理解释,否则对承办人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二是向所有的申请执行人发出“致申请执行人的一封信”,明确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执行工作人员应遵守的制度和纪律,设置了举报电话,公开执行程序,依法接受监督。

  三是开展“执行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执行工作的重要性、不履行法律义务以及抗拒、妨碍法院执行的法律责任等,明确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在严肃执法的前提下,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用足、用准、用活各种执行措施,最大限度解决“执行难”,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已印发宣传材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

  推行执行工作“阳光工程”以来,沛县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086件,执结701件,执行信访连续两个季度为“零”。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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