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法院发起第三次集中执行
2003-10-07 12:45:03
  • 依法扣押物品。
  • 越墙逃跑的“老赖”被依法拘留。
  • 被执行人躲在衣柜中。
  • 依法搜查。
     中国法院网讯 (张秀金 高世阳)  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在第二次驻乡集中执行结束后,于近日迅速开展了第三次集中执行。截至目前,该院已采取搜查措施121次,强制扣押物品63次,司法拘留67人,执结案件97件。

  在前两次驻乡集中执行中,该院主要采取全面铺开、集中扣押物品的方法,使一些陈年老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与此同时,由于执行力量长期集中在一个地方,被执行人容易了解执行人员的行踪与规律,从而进行有针对性地躲避。

  在第三次集中执行行动中,该院由各区域执行小组负责人率部分干警对各自划定区域开展小规模的执行行动,以求执行工作的覆盖面;每隔五六天再由全体执行干警集中出击,针对各组反映上来的大案、难案,进行个案突击,以求点的突破。具体方法上,采取东西战区结合区域交叉执行、白天行动与晚上出击相结合、对故意躲避的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与扣押物品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扣力度,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执行行动,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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