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将对“烂尾楼”强制代为处置
2003-12-23 19:13:48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梁思奇
  拥有众多 “烂尾楼”的广西北海市日前决定,对于目前迟迟未复工的停缓建项目,政府将采取强制性的代为处置措施。

  按照北海市的规定,凡没有在限定时间内申报自行处置方案、或申报方案未获批准的停缓建项目,由市里专门成立的积压房地产处置代理中心代为处置。其方法为:一是通过拍卖,转让项目产权,由受让方续建;二是在不转让产权前提下,以拍卖方式确定新投资者续建,在规定期限内有偿使用。

  北海市并非惟一使用这种“强硬方法”处置“烂尾楼” 的城市。海南省海口市目前已对131个项目实施代为处置,有效地盘活了积压房地产。北海市的处置方法已得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批准。

  北海市市长刘君透露,将于近期公示一批拟代为处置的项目,公开拍卖;对于鉴定为危险建筑物,或不符合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的“烂尾楼”,坚决拆除,争取年底重点项目复工率达60%,明年一季度非重点项目复工率达80%。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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