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频接黄段子 机主怒告联通公司
2004-02-20 10:53:51
     中国法院网讯 (曹英)  北京的郑先生近来常常收到“黄色”短信,几经交涉,联通公司答应将已收取的此类短信息费全部退回。但郑先生认为此种解决问题的方式显然不具有足够的诚意,而且时至今日手机上还在接收这类短信,因此起诉要求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及北京分公司退回已收取的信息费119.55元,给付原告重置手机费、精神损失费等8000元,并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近一段时间里,郑先生的手机经常收到来自某信息台的淫秽短信,起初他并未在意,后经同事提醒意识到这类短信可能要付费,遂向中国联通服务台了解情况。经查询,客服中心的有关人员告诉郑先生,此短信是机主于2003年12月24日凌晨3时17分上网订制的。但郑先生回忆自己从未半夜上过网,事发当日也未接触电脑,因此怀疑其中有误。

  此后,他来到联通公司营业厅调出近期话费单,发现不明短信息费119.55元,每条计价4.5元至28元不等。于是再次与联通公司联系,强烈要求联通彻底查明原因并解决问题。联通公司提供了原告手机号在网上订制短信的明细单复印件,称对其“无理投诉”研究后再答复。

  几番周折后的一天晚上,联通公司工作人员终于通知郑先生可将已收取的短信息费全部退回。但郑先生认为联通公司解决问题的简单方式与短信给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带来的骚扰及损害相比,缺乏应有的诚意,这种短信不仅给自己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而且向社会传播了精神污染品,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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