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法院院长“三包”加强队伍管理
2004-04-27 15:43: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马洪玲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在管理上采取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廉政建设三管齐下的方法,实行院长“三包”制,即各主管院长包主管线业务、包思想、包监督,从而形成了人员、思想、业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和院长抓副院长、副院长抓庭科长、庭科长抓工作人员的层层负责的管理体制。

  “包思想”即各主管院长要深入基层及时掌握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和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他们端正思想,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利,以对党、对人民、对法律负责的态度办好每一起案件。

  “包业务”是说,各主管院长要对主管线案件质量进行负责,出现错案要负连带责任。同时各主管院长要在全面掌握每位工作人员业务情况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培训,促进每位同志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的提高。

  “包监督”是指,在八小时以内监督的同时,注重搞好八小时以外、家庭、社会三个延伸,筑起廉政堤坝。该院首先定时召开家属座谈会,动员他们监督支持工作人员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其次,实施八小时以外监督责任制。院长、副院长、庭长对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要负责监督,坚持经常性的巡回检查制度;实行了八小时以外重要活动报告制度;发动工作人员互相监督,发现不良苗头及时提醒,形成院长、副院长、庭科长、工作人员自上而下层层监督、自下而上人人监督的监督体系。从而有效防止了违纪问题的发生。第三,向社会延伸,通过与社区建立联系,掌握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表现;在社会各界聘请了22名警风、警纪和执法监督员;办案中向当事人发送工作人员廉政监督卡,案后反馈等方法,进行跟踪监督。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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