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撤销因强制拆迁受“株连”公职人员的处分
2004-05-28 09:31:48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谭剑 胡作华 龙弘涛
  • 李静夫妇接受记者采访。新华社记者龙弘涛摄
  • 复职后的嘉禾县人民医院护士李静接受记者采访。新华社记者龙弘涛摄
  记者27日从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局了解到,11名受拆迁事件影响降职和调离处分的公职人员现已全部返回原工作单位,处分全部撤销。

  2003年8月7日,嘉禾县委、县政府为配合珠泉商贸城拆迁,以县委办、政府办“两办”名义下发了“嘉办字[2003]136号文件”。文件中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尤其是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务必做好珠泉商贸城建设范围内被拆迁对象中自己亲属的拆迁动员工作”,并具体提出了“四包”责任和“两停”的处罚方式。其中“四包”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补偿评估工作;签订好“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腾房并交付各种证件;做好“妥善安置工作,不无理取闹、寻衅滋事,不参与集体上访和联名告状”。“两停”指对达不到要求的干部,将“暂停原单位工作、停发工资”。

  2003年8月31日,嘉禾县政府办又将“四包两停”政策调整为“单位干部职工有被拆迁户直系亲属的,该干部职工可暂停其原单位工作,将其工作任务调整为做好被拆迁户的思想教育及宣传发动工作,其工资可不停发,但必须将其工作情况与工作绩效挂钩,实行定期考核,对工作绩效突出的予以表彰”。

  “四包两停”政策出台后引起了嘉禾县干部群众的强烈反对,2004年5月11日嘉禾县废止了136号文件。据了解,在整个珠泉商贸城的拆迁过程中,共有11名领导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因在拆迁工作中“工作不力、不作为”而受到牵连。其中,县交通局党组书记郑纯兵被免职(未下文)、县政法委正科级干部文日保、劳动局副科级干部李祖刊等被给予降职处分。广发乡聘用干部李湘柱、县人民医院护士李静、城关中学教师李翠凤、珠泉完小教师李红梅、车头中学教师李小春、县工商局市场管理中心李绍珍等人也先后被调离原工作单位,调到乡镇任职。除此之外,还有数名公职人员虽然被口头宣布处分或已下调令调离,但一直没有执行。

  嘉禾事件引起社会关注后,自5月10日起至5月20日,文日保、李静等人先后被调回原单位工作,没有执行的也撤销了原来的调令和处分。嘉禾县委副书记李志勇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四包两停”的政策是不对的,嘉禾县将深刻反思“拆迁事件”中的“过激”政策,全面整改拆迁过程中的错误行为。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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