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模范法官精神推进人民司法事业
2004-08-20 09:16: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人民法院报评论员
  全国模范法官先进事迹报告会隆重举行首场报告会,并将分赴全国十个省市进行巡回报告。模范法官的先进事迹再一次传遍全国各地,激励全国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更好地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了党和人民的高度赞誉。宋鱼水、唐汉华、陈印田、于昌明等全国模范法官就是他们的杰出代表。他们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认真履行职责,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他们凭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情感,对司法公正的不懈追求,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平凡的岗位创造了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党和人民,无愧于人民司法事业的辉煌业绩。他们是新时期人民法院的英雄楷模,是人民法院的光荣和骄傲。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大张旗鼓地宣传模范法官的先进事迹,就是要用先进典型引路,造就一支优秀法官队伍,实践“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历史阶段,人民法院面临的发展机遇更广阔,发挥的作用更重要,承担的任务更艰巨。要完成党和人民交给人民法院的任务,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清正廉洁、公正司法的法官队伍。我们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在全国法院进一步掀起一个学先进、赶先进、争先创优的热潮。通过大力宣传模范法官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模范法官的闪光精神,鼓励广大法官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提高司法水平,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形象,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形象。

  学习先进典型最终要落实到公正司法上面来。全国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用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昂扬的工作斗志、扎实的工作作风、创新的工作思路,践行“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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