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信访应急预警机制运行
2004-10-27 16:19:11
     中国法院网讯 (王保山 钱军)  “今后应急工作人员应无条件服从现场指挥的命令,各负其责,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强化矛盾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平息信访突发事件,确保信访工作有序、安全开展,全力维护海安社会稳定。”10月19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院长宋石在该院信访工作应急小组例会上,对全体成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这标志着该院信访应急预警机制开始正式运行。

  近年来,海安县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发现,不少矛盾尤其是涉讼信访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集体上访、缠访、闹访和暴力上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很有必要建立相应的处置机制加以排除。国庆过后,该院领导通过深入信访和审判一线调研,吸收各方意见,决定建立突发性事件应急预警机制,并制定出台了《信访工作应急小组运行办法》。

  该院的应急小组由院长宋石、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法警队和法医室人员组成,分成处置、救护、调查、协调四个分组。《运行办法》规定,信访接待人员发现有集体上访、缠访、闹访、暴力上访苗头的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遇有突发事件,随时向信访工作应急小组报告。办法同时规定了应急小组遇有突发事件时的工作步骤:组长指定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并迅速通知相关小组成员集中待命;涉案业务部门负责人迅速通知案件承办人,了解并通报案情、上访事由、突发事件现场情形,提出采取措施建议;办公室通知车队备好应急用车;现场指挥根据实际需要,通知法警、法医等相关部门人员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做好联系协调工作,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

  该院分管信访的院长说,建立信访应急预警机制是为落实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而采取的切实措施,从根本上提高了信访工作的效率。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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