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6户业主因噪音超标要求赔偿
2004-11-17 09:42:45
     中国法院网讯 (李思)  北京市朝阳区通惠家园的16户业主因居住环境噪音超标,向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路政局、北京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消除噪音,赔偿损失。

  16户业主诉称在入住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朝阳区通惠家园小区后,深受环境噪声的侵扰,身心受到很大的损害。噪音来自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的京通快速路主路、北京市路政局管理的京通快速路辅路和由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的八王坟至通州段地铁。经委托有关部门进行环境噪音检测,结果显示环境噪音严重超标。16位业主分别起诉,要求四被告立即消除环境噪音污染,赔偿损失1万元,并支付171元的检测费用。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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