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法院人才兴院
2005-02-06 12:45:44
     中国法院网讯 (王方顺)  近几年来,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坚持“人才兴院”战略,积极创建学习型法院,去年共为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全额报销学习费用40多万元。

  垦利县法院由于基础建设投入资金巨大,经费非常紧张,但为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院领导在学习上舍得投入。在院党组的鼓励和支持下,垦利县法院先后有54人参加了北京大学、山东大学研究生班,北大、山大远程网络教育,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学历教育,大大提高了队伍业务能力和学历层次。该院本科以上学历已达88%,为法院整体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垦利法院为大家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收到良好效果。该院连续三年在全市基层法院综合考核中取得第一名。2003年,9人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4人通过,通过率高于全国三十多个百分点。2004年,16人参加司法考试,8人通过,通过率高达50%,并且,一名同志取得全市和全省法院系统的司法考试状元。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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