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聋学员无资格考试状告驾校获返学费
2005-08-09 16:47:10
     中国法院网讯 (党立俐 曹华羽)  韩某在征得驾驶学校校长同意后,交纳了2830元学费学习驾驶技术,却在考试中被考官告之他因耳聋没有参加考试的资格,感觉到上当受骗的韩某将某汽车驾驶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学费。日前,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韩某拿到了驾校退还的2830元学费。

  55岁的怀柔区农民韩某诉称, 2003年10月,原告准备到某汽车驾驶学校报名学车。因耳聋,他就事先通过朋友到该驾校打听自己这种情况能否报名。后被朋友告之,驾校校长同意韩某报名。于是,韩某在交了2830元学费后,开始在该校学习驾驶技术。在学习期间,韩某一直佩带助听器。2004年8月31日考试时,考官见他佩带助听器,就告诉他没有资格参加考试。为此,韩某立即找到驾校,要求退回全部学费,但驾校只同意退给他500元。韩某认为驾校存在欺诈行为,遂一纸诉状将某汽车驾驶学校告上法庭,要求驾校返还其学车费用2000元。

  怀柔法院受理此案后,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认真调解,并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在法官的调解下,怀柔某驾校表示愿意退还韩某的学费2830元。拿到钱的韩某也撤回了对怀柔某驾校的起诉。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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