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官十杰(2005)”候选人 王文皓
2005-12-08 14:46: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王文皓同志,男,1967年5月2日出生,1998年6月入党,199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并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山西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长。

  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来,他孜孜不倦、刻苦钻研法律知识,在审判工作岗位上,他善于总结、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新时期刑事审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近年来,其所承担的几十起在全国和全省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犯罪案件无一错案,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赞誉。几年来,他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2002年荣获太原市优秀青年卫士称号,被山西省高级法院评为“模范个人”2003年被太原市政法委评为“模范执法先进个人”,太原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个人“二等功”山西省高级法院荣记“一等功”,并荣获山西省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委员会颁发的“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2003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官”。

  2004年4月被太原市人民政府授予太原市2003年度特级劳动模范、被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山西省劳动模范称号。2005年元月被评为山西省十大杰出青年。

  刑事审判第一庭承担着全市重特大犯罪案件的审判任务。可谓案案关乎生命、件件牵动社会,作为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来说,其肩头不仅担负着道义,更承担着责任;不仅要具有深厚的刑事法学理论功底,更要具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策理论水平。对此,王文皓同志具有着切身的体会和认识。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他刻苦钻研审判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同时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阅读了大量政策理论书籍。多年来,他始终战斗在刑事审判第一线,审理的刑事一审、二审及减刑、假释案件上千件,办案数始终名列全庭前茅,且无一错案,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担任审判长后,他先后主持审理了被称为“山西打拐第一案”的陈海宽、张习明等十八人特大拐卖妇女案,依法判处了七名被告人死刑;受到中央电视台、最高人民法院极大关注的

  “校园恶魔”杨文故意杀人、强奸案;为吃人肉竟故意杀人的金明春、孙积福案;盗窃数十件国家珍贵馆藏一、二、三级文物的阎永江、杨宗元等十六人特大盗窃案以及我市首例涉外诈骗案“斯里兰卡籍被告人萨那哈瑞特盖那瑞哈特票据诈骗案”等等社会影响巨大的犯罪案件均依法得到了公正审理,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严打整治”斗争以来,王文皓同志审理的被告人贾翊抢劫驻并某集团军枪支案件,从立案到宣判,前后仅用时15天,充分体现了公正高效的办案效率和现代刑事司法理念。在2002年“打黑除恶”专项整治斗争中,王文皓同志主持审理了轰动全市的“小四毛”“曹三胖”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案。在开庭审理期间,他带领合议庭其他同志,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制定了周密的庭审方案,从而使庭审主题明确,重点突出,程序严谨,圆满完成了审判任务,取得了良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和同志们一起创下了多项我市刑事审判工作之最。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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