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男子乱刀刺伤女友推下楼摔死
杀人犯被判死刑
2006-03-27 14:35:18
     中国法院网讯 (葛明 周素阳)  因不满女友另觅新欢,脾气暴躁的黄立新强行将女友邹学娟挟持后用凶器将其刺伤,后将女友从楼房高处推下摔死。3月27日,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黄立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抚州中院经审理查明,黄立新与19岁的邹学娟于2003年始相识相恋,感情很深。后两人相处时黄立新经常殴打、责骂邹学娟,邹慢慢疏远黄。2005年8月,邹学娟与陈阳武认识后两人产生感情,邹学娟开始躲避黄立新。黄立新很是恼怒,扬言要杀死邹学娟后自杀。

  2005年9月30日上午,邹学娟打电话告诉黄立新要与他分手,黄立新接电话后便到处找邹学娟。当晚18时许,邹学娟和男友陈阳武两人途经南丰县琴城镇建设路岳庙上27号巷道,被黄立新截住。黄立新强行挽住邹学娟将其挟持带往岳庙上27号住宅楼楼道。邹学娟呼救。陈阳武赶上楼,被黄立新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伤后退下楼。陈阳武下楼后即往琴城公安分局第二警务区方向跑去。

  黄立新将邹学娟挟持到三、四楼休息台后,持水果刀在邹学娟身上乱刺,然后又拉起邹学娟将她往休息台拦墙外楼下推。邹学娟在摔下的同时,抓住黄立新的衣服,二人一起摔至一楼巷道地面。邹学娟当场死亡,黄立新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法医尸检鉴定:被害人邹学娟系高坠致脑功能衰竭死亡。

  抚州中院认为,被告人黄立新因与其曾有恋爱关系的被害人邹学娟移情别恋后产生怨恨,强行将被害人挟持后用凶器刺伤,进而将被害人邹学娟从楼房高处推下摔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害人邹学娟与他人正常恋爱,系其合理选择,无过错。被告人黄立新的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造成后果严重,应予严惩。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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