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运用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显效果
2007-04-28 11:44:32
     中国法院网讯 (昌伟 朱玲)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于2006年11月开通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以来,该院受理执行案件47件,执结25件,其中和解执行17件,执行和解率达68%,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该系统运行后,新受理的案件都是由专门人员先将案件基本信息输入系统,再分配到各个承办人。而承办人必须将案件进展的每个步骤于实施后的3日内登入系统,规范了管理。

  该系统所具备的查询功能一改过去人工操作的烦琐,使执行人员能够及时了解案件流程、查询有关信息,从而及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该系统登记了所有的执行案件并且会提示即将到期的案件,这使得执行人员能全方位了解案件信息,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方便相互监督,促使承办人增强责任意识。

  该系统采取的是网络化管理,这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案件的指导和管理、各法院之间案件信息和办案经验等资源的共享提供了十分快捷的沟通渠道。

  该系统方便了对执行过程的监督,为法院实现执行公开化提供了新的方式。

  该系统是全国法院联网,案件信息公开化,告知被执行人后,加深了其压力,使得案件和解率和执结率有所提高。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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