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长李金华:重大经济犯罪查不出来就是犯罪
2007-08-31 14:53:41 | 来源:人民日报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近日在审计署2007年度集中培训班开班仪式上说

  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国有资产的数额比较大。同时,由于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型期,加之法制不够健全,就容易出现权力寻租的问题。目前我国大部分贪污腐败的案件,都是以损害公有资产为主要特征的。审计不但要揭露问题,而且要督促整改,对那些大量侵吞国家资财的经济犯罪案件,审计人员查不出来,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一个国家的审计是否发挥作用,关键看能不能和本国的国情相结合。

  中国的国情,一是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中,有很多不定型的东西,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很多市场经济规律性的东西还没有被人们完全掌握,一些方面的“双轨制”的存在,就容易导致违法违纪现象和腐败问题。二是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国有资产的数额比较大。同时,由于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型期,加之法制不够健全,就容易出现权力寻租的问题。目前我国大部分贪污腐败的案件,都是以损害公有资产为主要特征的。三是我国的体制有其特殊性,把外国的东西教条式地照搬进来是不行的。针对这一特点,我们一直在寻求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审计之路。

  做好审计工作,要继续抓住几个关键点。首先,重在揭露、查处重大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尤其是重大经济犯罪线索。这一点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中,都必须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这些年审计为什么有这么大影响,是与审计揭露出一大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一大批重大经济犯罪线索分不开的。对那些大量侵吞国家资财的经济犯罪案件,审计人员查不出来,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同时,要抓住带有倾向性、宏观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的对策和建议。在这方面有时不是“立竿”就能“见影”的,但会逐步产生效果,历史会做出结论。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审计重在促进整改。审计不但要揭露问题,而且要督促整改,对人民群众有个交代。审计最终是为了解决发现的问题,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最后,要坚定不移地实行审计公告制度,这一点不能动摇。
责任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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