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退休”路渐近
2009-08-06 11:37:56 | 来源:中新网-中国财经报 | 作者:王珏 邓勇
  2009年6月24日,温家宝总理在研究部署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时指出,本年度将在全国10%的县(市、区)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如会议指出,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同时对改善心理预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意义。

  ——编者

  “修地球”也可“退休”了

  过了这个月,老张头再也不用羡慕老李头的幸福生活了。

  此二人是儿时伙伴,但晚年生活却大有不同。老李头因为经济较为宽裕,且眼光远,10年前参加了“老农保”,自2006年满60岁起,他便彻底扔掉了拿在手上几十载的农具,开始了让村里人称道的“退休”生活。而老张头还得继续面朝黄土背朝天地“修地球”。

  幸福的到来似乎比老张头的预想更快些。2009年6月24日,温家宝总理在研究部署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时指出,本年度将在全国10%的县(市、区)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凡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可领取基本养老金。

  “老李头虽然比我们早享两年福,但他也是付出了‘代价’的!”老张头有些得意地说。据了解,同“老农保”相比,“新农保”最大的亮点是新的筹资模式,首次明确了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直观讲,“新农保”试点突出了国家责任,采取了“社会统筹加个人账户”的形式,“社会统筹”使得农村养老直接与城镇接轨,完全由政府出资,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从而将极大地调动起农民参保的积极性,有效修补农村社保“短板”的问题。

  据了解,在上世纪90年代初,包含重庆在内的我国一些省市在有条件的农村开始探索养老保险试点,筹资方式是“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现称为“老农保”。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许多集体没有补助能力,政府扶持政策又长期难以到位,实际上集体出资部分根本就没有着落,导致了许多经济实力较弱的农民无力参保,也影响了整个群体参保的积极性。

  而现行的“新农保”政策,政府将会有较大额度的补贴。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试点政策,已超过60岁的老张头,可以选择三个不同的档次参保,只要一次性缴足参保费,缴费次月即可领取养老金。

  “儿子在外地打工,对这事儿特别支持,一次性就给我和老伴缴了14400元钱。”老张头选择的是最低标准按每月40元缴费,一次性趸缴15年保费7200元,则每月可领120元养老金,其中含政府补贴的80元。“政府出的是大头,我们只出一小部分,领5年就赚了。”

  对16岁以上、60岁以下的人员参保,重庆市也设计了4个不同的缴费档次标准,即每人每年缴200元、400元、600元、900元,基本适合农村的缴费需求。

  或许很多人对这种“低水平、广覆盖”的低档次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有诸多微词,但对于老百姓来讲,这已经足够了。在老张头看来,该举措和2006年废除农业税有着同样的意义,中国亿万农民终于享受到有国家财政补贴的养老生活了。

  “保障水平不高,正是为了在有限财力下,使覆盖范围尽可能广泛。”重庆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基础养老金也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等因素,适时上调。”

  据了解,重庆今年纳入试点的15个区县,占到了全市40个区县的37.5%,今后以每年递增约10个区县的速度迈进,至2012年全市将全部区县纳入,真正实现全市全民社保。

  “新农保”需财政积极参与

  事实上,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近年来,重庆一直都在探索把城乡居民纳入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社保的一体化。

  2007年1月,九龙坡区即开始选取部分村社进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即“新农保”)试点。

  九龙坡区华岩镇西山村村民曾清国,是该区第一批参加“新农保”的农民。64岁的曾清国告诉记者,他从2007年1月就开始领取养老金了。“当时个人一次性缴了3760元参保费,以后每个月领208元的养老金。”曾清国说,当初个人缴的参保费实际上一年半就领完了,“现在领的全是村集体和政府的钱了”。

  曾清国所说的村集体和政府的钱,实际上是村社和区政府对农村养老金的支持。九龙坡是重庆城乡统筹改革试验的先行试验区,其“新农保”试验带着明显的统筹城乡特色,农民所领取的养老金中,大部分是本级财政补贴和集体补助。

  除九龙坡区之外,大渡口区和南岸区也先后进行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验工作。2007年12月启动“新农保”试点至今,大渡口区已经在全区实现了25%的参保率。该区同样对参保农民实行财政补贴,凡持本区户籍的农民均可参保。

  “正因为有‘新农保’的探索和试验,重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才能大步迈进。”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周平介绍,重庆从2007年开始在九龙坡、大渡口、南岸三个区实施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不仅使部分农民享受到与城镇居民类似的养老保险待遇,更为本次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积累了经验。

  而纵观三区成功的试点经验,我们不难看出,“新农保”要得以全面推行,均离不开财政和村集体资金的注入。在老百姓的心理预期中,这是最塌实的保障。

  然而,这也引起了不少人的担心:一旦大范围推开“新农保”,财政将面临极大压力。特别是在目前经济比较困难、财政吃紧的情况下,增加农村养老保险补贴这块开支,中央财政负担不轻,尤其是我国广大中西部地区财政配套可能存在困难,并直接影响到政策的施行。

  专家对此的解释却极其乐观,他们认为,一方面,国家公共财政收入,尤其是地方财政收入近几年均以高于GDP的速度增长,各地公共财政投入社会保障的能力明显增强。全国60岁以上的人口约1.5亿,其中农村人口占到1亿左右。如果财政给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每人每月提供60元的基础养老金,一年支出是720亿元,仅相当于2008年中央财政支出的2%,而地方财政支出比这个比例更小,政府应该埋得起这个单。与此同时,养老保险是一种“准公共产品”,政府不仅该花这笔钱,而且也“花得其所”。值得关注的一点是,中央明确,“新农保”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这十二个字,也是充分考虑到了农民的收入、村集体收入、各级财政收入的状况而定的。

  另一方面,随着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近年来的不断提高,使他们基本具备了参保缴费能力,这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开展同样创造了有利条件。

  转变还需要一个过程

  此次中央提出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无疑是一件令人振奋的事件,几千年来中国农民一直都是“养儿防老,靠土地保障”,这个决定为农民养老获得制度性保障开启了坦途。

  然而,有专家认为,从传统的养老走向社会化养老还需要一个漫长过程,诸如养儿防老的家庭保障、土地保障等农村养老方式仍将在相当长的时间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现在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必须要考虑到如何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配套衔接工作。不能说有了“新农保”,其他的就不要了,这不现实。因为,传统农耕文化还没有彻底和农民脱节。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在财力上是否大力支持,也是关键。如果仅是中央叫得响,地方应得好,就是不见钱到位,这个政策也只能是让老百姓空欢喜一场。

  再者,村集体补助部分将是最大问题。7月上旬开始,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多个小组奔赴相关区县,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调研。调研人员发现,部分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给集体补助农民参保带来巨大压力。

  “集体经济强弱直接关系参保率。”参与调研的人士透露,在九龙坡区前期的试点中,集体经济好的村社参保率较高,相反则不尽如人意。例如,曾清国当初应缴的参保费实为11520元,其中7760元是村集体代缴的。曾清国告诉记者,如果没有集体补助而由他个人全部承担,他可能会被迫放弃参保。

  农民由于收入偏低,对参保费的承受力非常有限,这在“老农保”实施中已有体现。据悉,在“老农保”的试点中,全国有3000多万人退保,其主要原因就是缴费完全由农民个人承担,不少农民都感到承受的负担过重。

  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确定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原则,明确了集体经济组织和政府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支持。但是财政能力有限和集体经济薄弱的地区,若补贴补助不到位,很可能影响农民参保的积极性。由此看来,社保资金的筹措直接影响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实施,首先需要资金到位的保证。”有社保人士表示,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原则,在中央财政和市级财政到位后,区县财政补贴到位后,如果集体补助不能到位,这个制度就会在一些地方夭折。

  而重庆扩范围的“新农保”制度面临的问题可不比这个少。除了资金问题外,重庆城乡社保体系建设中还面临着制度性难题,这更困扰着城乡社保一体化的推进。

  最近两周,大渡口区社会保险局的员工们都取消了周末。作为本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试点区之一,他们每天都忙于起草试点的各种文件。其中,最让他们头疼的,是如何让本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之前该区开展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相接续。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不同群体之间的身份转换时有发生,他们的养老保险如何转移接续,成为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的一大难题。”大渡口区社会保险局局长刘承跃说,目前的社保现状是,不同的群体有着不同的养老保险模式,而不同模式的相互转换,还没有现成的制度可操作。

  例如,被征地的农转非群体有着单独的养老保险制度,其养老金标准比本次15个区县试点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标准高出许多。假如某农民在城市化进程中变成被征地的农转非人员后,其养老保险又应怎么转移接续?还有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是,越来越多的农民将进城务工,那么,企业为他们办理的养老保险,如何与他们在农村购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衔接?在这些方面,明显存在制度空白,需要进一步探索。

  不过,既然是中央确定的统筹城乡试验改革区,重庆方面更多的是用信心化解改革路上的难题。“这些都是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中需解决的难题。”周平表示,包括新推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内,对各种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问题,他们正在着力研究,争取今年内得到解决。届时,在全市范围内,可实现各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无障碍转移。
责任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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