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获批评权引热议 规定显露深层教育尴尬
2009-08-25 16:17:44 |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8月25日电(李季)教育部近日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专门在第十六条明确了班主任批评学生的权利:“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规定一出,即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争议。

  “适当方式”尺度难界定 班主任们对“规定”不看好

  教育部出台新规规范班主任工作,提升班主任地位,许多班主任认为有必要。然而对这条“批评教育”的规定,一些班主任并不看好。据《文汇报》报道,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学班主任说:“老师,尤其是班主任,教育学生是基本职责,在教育中,批评与表扬一样,是经常采用的方法,这种权利,是教师职业和班主任岗位所赋予的,可以说是教育工作者的天然职责,根本无需通过规定来确认。”他强调:“班主任对学生批评教育如果还要‘授权’,甚至得到‘确认’,这与教育本身是相悖的。”

  另一位班主任对“采取适当方式”的说法持怀疑态度,她认为,适当方式的宽泛度太大,很难把握,这个模糊之处,在对学生批评中很难把握分寸,而且这种说法,有可能被一些不明情况的家长“拿来是问”。 已经有一些教师反映应出台细则明确规定“适当方式”的标准。

  此外,有一些教师质疑:非班主任老师批评学生,算不算违反规定?担任数学科目的蒋老师担心,在上课时遇到调皮的同学,如果问责他们,这些闹事的同学会不会说,老师你不是班主任,教育部规定你没有批评我们的权利!当了三十几年小学班主任的梁老师则表示,“现在出台了这个规定,我很担心以后经常会有任课老师拎着学生来让我进行教育。”这样无形中就增加班主任的工作。

  一些学生家长质疑,不能放纵孩子,可以而且应当采取适当的惩罚,只要不伤及孩子的身心健康,小惩大诫一下能够理解和接受。但老师搞厉害的体罚,家长也不能视若无睹。新规简直是班主任的“尚方宝剑”,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谁能保证以后极少部分班主任,借批评教育对孩子进行“变相体罚”?

  批评教育学生成“难事” 规定背后暴露教育问题

  教育部作出的这项规定,至少说明如今在中小学,批评学生变得越来越困难了。“轻不得,重不得”,成为挂在班主任口中的顺口溜,轻了,学生不当一回事,重了怕出事情。上海某中学的宋老师,做班主任已近10年,她说:“有些学生,一旦受到批评就会自尊心受挫,进而做出离家出走之类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甚至酿成悲剧。还有些学生会变得非常自卑,从此拒绝与老师和同学交流。”

  眼下不少学生听不得批评, 《长沙晚报》撰文称,老师在批评学生之前要“三思而后行”主要有以下三大原因。

  一是“赏识教育”之下,孩子听不得“不”字。现代教育推行赏识教育,理论是能让孩子变得自信,刺激大脑思考,从而促使孩子向正确的一面发展。但在赞美、表扬、鼓励声中,孩子听不进批评之声。长沙某学校刘老师表示,违反纪律的学生被批评后冲出教室已经是常事了。他谈到自己的亲身经历:有一次批评一名学生,结果学生将书本丢在地上,并说“我不读书了,到时候看你求我回来读书不”。在今年上半年,媒体曾多次报道有学生因为老师的批评而轻生的事件,现在独生子女抗挫折能力的极度低下,让老师不敢轻易批评学生。

  二是家长对学校教育的过度干预。长沙一位学校负责人谈起老师对于孩子的批评时谨慎地说,学校老师一般都牢记不对学生讲“烂泥巴扶不上墙”等被带侮辱性的词语。老师们更是坚守决不与学生发生肢体接触的底线,哪怕是面对要奔出教室的学生,老师都要考虑一下要不要去拉住他,要考虑学生会不会认为是体罚,考虑学生家长会不会找麻烦。

  三是一旦老师与家长就学校的教育方式发生分歧,老师处于弱势。“现在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我们是老师,哪个不想把学生教好,但有时候真的觉得束手无策。学生动不动就认为老师侵犯了他们的权利,家长动不动就会告到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甚至以到媒体报料为要挟,教育主管部门为了息事宁人,一般会问责于老师。此时,老师成了弱势群体,会产生诸多困惑,甚至会出现消极心理。”

  《钱江晚报》的评论另辟蹊径,提出了“学店”的概念,认为教师不敢批评学生,总根子是教育的异化,即教育被商业,走上了“利益最大化”的歧途;学生和学校的关系,是顾客和商店的关系:我交学费,你给成绩。学费标准是你定的,再高我也得交;既然交了高昂的学费,就要物有所值,我的孩子成绩不好,唯学校或教师是问——学校已沦为“学店”。这样的“教育”环境,实际上已经剥夺了教师批评学生的权力。

  批评应讲究技巧 专家呼吁“艺术”地行使“权利”

  针对此次赋予班主任“批评权”的规定,许多业内人士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香港《明报》就表示,仅授权教师还不够,需要学校、家长共同努力;家长要多理解教师,不要孩子稍受委屈就大闹学校;学校也要给教师多些支持,不要一出事就开除教师,否则,教师真不好做。

  《重庆晚报》采访了相关专家,这位专家认为,教育部的这一规定是给班主任增加了一份责任,那就是敢于批评、认真教育好学生。

  引起学生反感、引发安全事端的都是那些“蛮干”的班主任。批评是有技巧、有艺术的,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学生都有不同的批评方法,对学生的批评主要是用语言进行,但老师不可用教训人的口吻,特别避免用刺激性强的字眼,避免长篇训话和说教,而是尽量用那些简洁、生动、浅显、富有形象性和启发性语言,甚至采用寓言、童话、故事等来诱导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文汇报》则认为,教育从来就是一门高深的科学,是一门奥妙的艺术。班主任即使行使正当的批评教育权利,也应当具有科学的精神、艺术的气息和温馨的体贴,更何况面对的是世界上没有第二个完全相同的人。 采取适当的方式批评教育学生,每个班主任的理解和实施是有差别的,不过用“艺术”去行使“权利”,也许更能体现教育权利的有效性。
责任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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