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骥伏枥 壮心不已
——记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阳福明
2010-03-30 09:12: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 作者:胡敏
  阳福明同志,曾任民一庭、民二庭庭长,现任民二庭审判员,先后多次被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年度考核嘉奖”,荣立三等功四次。作为珠晖法院一个有着32年工龄,29年党龄的业务骨干,他德高望重、广受赞誉,但他并没有就此止步,而是几十年如一日,始终保持着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进取的良好心态,在政治上光明磊落、在为人上诚实守信、在工作中开拓进取,他的人格魅力带动着一批又一批的后来者。

  爱岗敬业 恪尽职守

  2009年3月,为让年轻同志得到更多的锻炼,他主动辞去了民二庭庭长职务,并放弃了去其他庭室的机会,留在了案多事杂的民二庭,手把手将新庭长带上路。从庭长职务上退下来后,他在工作上并未有丝毫懈怠,去年一年办案102件,办案数量居全庭之首,年结案率100%,无一错案,无改判、无发还重审、无超审限、无缠诉、无上访案件,被同事誉为“铁案包公”。 多年来高质量、高数量的工作业绩离不开他纯熟的业务知识和高超的审判技巧,更离不开他勇于探索,善于钻研的精神;庭里疑难、有争议的案件他都带头挑起大梁。正是在他的协助下,新任民二庭庭长迅速进入角色,民二庭的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善止纷争 调解为民

  民事案件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纷争。所以,在办案中,他始终奉行调解优先的原则,不惧辛苦,不怕麻烦,主动出击、迎难而上,用一颗真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将调解工作贯穿到庭前庭后,既维护生效判决的法律权威,又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实现案结事了。例如,去年,由他负责审理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六商户的借款纠纷,正是他那执着的态度才让这起看似不可能调解的案件得到调解。2004年3月,六被告从原告处购买了部分商服用房,并在工商银行办理了房屋按揭手续。后因六被告门面装修的需要,从原告公司借款3430000元,但由于六被告均为按约定清偿借款,又于2005年4月11日于原告签订了《欠款偿还协议》,且互为连带保证人,但各被告还是未能按照协议清偿欠款,为此,原、被告双方于2006年6月30日再次签订了一份《房产偿债协议》,被告将房产抵偿给原告,另尚欠原告一百余万元,并就具体还款方式作出约定。该案案情复杂,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情绪激烈,无论是开庭前还是开庭时均表示不愿调解,作为该案的主审,阳福明法官,没有就此放弃,他数次分别找来双方当事人,通过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原、被告双方分析形势,阐明厉害关系,为摸清双方的真实想法和解决问题的底线,阳法官分别以试探性的口吻,询问原、被告双方“如果原告(被告)提出调解,你们怎么想?”正是这种不厌其烦的沟通,阳法官确认该案是可以调解的,提出折中方案,在最后一次调解时,阳法官连晚餐都没有吃,忍着老胃病的折磨,和当事人沟通,促成该案的和解,原、被告双方也是感动不已。

  宁静淡漠 不图名利

  “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办案”、“金钱面前不动摇,原则问题无私心”,一直是阳福明同志的原则,他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诱惑,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刚正不阿。他常说:“我是革命一块砖,任党东南西北搬”。无论论在部队服役还是在法院工作,阳福明同志始终服从组织安排,始终坚持从党的事业的大局出发,扎扎实实干好工作,时时处处做好表率。他和家里约法三章:一是家里人不得过问案件的事。二是不准接受当事人的钱和物。三是不准替当事人说情。一次,他的一位亲属给一当事人说情,他当着别人的面批评了这位亲属,后来,这位亲属怪他无情,他却说亲情再重,不能比法重。公生明,廉生威。阳福民同志就是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全体干警面前树立起清正廉洁的形象,成为珠晖法院的一杆标志。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几十年来,他为了司法事业、法院工作,付出了很多,但他无怨无悔。他常说,“我是一名人民法官,做人民法官理当如此。”
责任编辑: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