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尺度
2010-04-02 08:27: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河南频道 | 作者:王伟奇
  自古以来,人们都将法官视为公平与正义的化身,对法官来说,尺度是杆秤,掂在老百姓的心里,称出来的是输和赢,看到的是邪与正。在我们这个高度讲究人情的国度里,法官处在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各种人情、关系和势力通过各种渠道向审判渗透,法官就要把握好这个尺度,做到不枉不纵。而在我们的法官队伍中,却有个别法官把握不好这个尺度,背离了公平,违反了正义,结果从高高的审判台走上了被告席,从一名执法者蜕变成违法者。

  原商丘梁园区法院副院长丁鹤翼,一个响亮亮地名字,同龄人中的佼佼者,亲朋好友眼里的骄傲,却在一起案件中碍于领导的说情,敲歪了法槌,扛偏了天平,枉法裁判,被睢县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法律的判决为丁鹤翼的职业生涯画上了句号,从此走上了自己修筑的改造之路。“一失足成千古恨”,也许此时此刻的丁鹤翼最能体会出这句话的深刻含义。且不论他目前的认罪态度有多好,也不论他如今认识问题有多深刻,他的惊醒来得太晚了,倘若他当初能够抵制住外来因素的干扰,坚持原则,秉公断案,又何来今天的下场,成为阶下囚,世人唾骂的对象。

  由此,我联想到这样一个比喻,说我们法官办理案件,就像放风筝,如果由一根线牵着它就能平稳地飞翔,但如果它有几根线牵着,再想自如的飞翔就难了。但在现实中,这个风筝就是常常被几根“线”牵动,可能是当事人,也可能是金钱人情。她们或为公、或为私、或为人、或为己,各有自己的考虑和想法。所有这些,都在相互交织着、盘绕着、对立着,共同聚焦在你的心里,让你的心时时在人情世故,良知法律,公平正义的面前饱受煎熬和拷问,做一个清正的法官,何其难呀!

  以上这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以情枉法,成为情的俘虏,而作出不公正的判决,法官的天职是维护公平和正义,法律要求法官视公正如生命。如果把握不住尺度,把情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和公正就会大打折扣。其实面对说情者,我们最好的办法就是坦然面对,心中只有懂得法大于情,说情才不可怕。对于说情的案件,一要客观真实地剖析案情,准确无误的适用法律,做到程序公正,实体正义,无懈可击,案子判公正了,也是对说情者最好的回答。二是要洁身自好,慎言、慎独、慎行、耐得住寂寞,抵制住诱惑,一高尚的人格赢得公众的信赖,以法律的精神擎起公正的大厦。三是要创新方法,善于把握诉讼心里,善于调查研究,以娴熟的审判技巧和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让当事人胜败皆服。

  结合到我们目前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只要我们的干警能够深入学习,不流于形式,准确把握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涵,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坚持严格执法,自觉接受监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摒弃那种认为自己高人一等,法律只管民,不管官;只管别人,不管自己,将自己视作法律之外的特殊公民的思想观念。我们办起案子来,就能够游刃有余,不再会为那些说情者而乱了分寸,也不再会出现类似丁鹤翼,崔训峰枉法裁判的案件。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似民间疾苦声”,古人尚且胸有黎民,我们新时代的法官更应心系人民,作为法律规则的执行者,我们虽无让人民群众“有栋宇之安,无饥寒之患”,但只要努力练就符合时代要求的司法能力,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之气,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时刻铭记“厚德才能载法,德政方能法严”的古训,常怀爱民之心,常行利民之举,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就一定能让公正司法的阳光普照大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陈思